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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是笔友,但后来发展到熟识的阶段,成为了很好的朋友,当然现在暂且不管李华有什么心思,只是从表面上来看。
阿卡姆城的密斯卡托尼克大学城街道343号。
唐元熟记这个地址,大步流星的往目的地前进。
同时,开始导出之前记录的黑色日记本上的信息。
【1973年5月29日,天气晴,
这篇日记只是我清醒过来后留下的一些念想,为的是记录这些日子发生在我身上的灾难。
我是密斯卡托尼克大学经济学讲师,据说我早就退休的祖父和亲我的主治医师就是他,从他的口中,我知道了晕倒之后的事情。
我曾醒过来,但却遗忘了所有的事,并对现实感到格外的不适应,就连表情也无法正常控制,说话也只能笨拙的发出一些奇怪的高调。其实并没有严重到一定要关进来的地步。
但就在前两天,我似乎表现出了一种强烈的不安,对于其他人的接触也十分抗拒,甚至开始动手伤害所有企图帮助我的人。
无可奈何的家人朋友把我送了进来,并接受了严格的管制。
好在,我在15日恢复了真正的意识。
1973年6月20日,天气晴,
为了确认我的病真的不会再犯了,医师们还是决定再住一阵子院,当然我已经从重病房间转移到了普通房间,平时是可以出来散步的。我的那个医生朋友也给了我很多鼓励,并积极的让我进行各种测试,确保我恢复了。
不过他看着我的眼神中似乎带着一种看不懂的忧郁。
我觉得我的测试结果不错,但是他每次都摇了摇头,说并不达标。
这段时间,我开始写日记,把之前发病的过程写在了这里。
1973年6月30日,天气晴
我又看到了那些该死的幻觉,之前那种失忆症似乎又要来了。
我的心中涌上一种恐惧,说不上来的恐惧,我抗拒着。
彻底晕倒之前我写下了这些话。
该死&hell;&hell;我不要&hell;&hell;不要去&hell;&hell;
谁能来把我带回来&sh;&sh;】
[恭喜你破解了20%的世界观。]
[你发现了任务目标:救出劳伦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