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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离开后,康瓷儿翻过身,坐了起来。
“妈,我什么时候才能走?再留下我怕我会真疯,这里全都是疯子。还有,你看。”
康瓷儿撩起衣袖,让康母好好看她手臂上的伤。
青青紫紫的。
布满了针痕。
每天,她都要抽血打针,就算康家的人已经把药物问题解决,可每天都打,还是会痛的。
康瓷儿讲究养肤,每天都会用牛奶玫瑰花花瓣沐浴,身上肌肤白嫩如雪,然而此时,针孔是那样的触目惊心。
康母的心刺痛刺痛的。
“哎,我可怜的小宝贝,再等等,你爸爸已经在想办法。“
“还要等?再等,池男都要被慕初笛那只狐狸精勾走了。“
她进精神病院那么久,池南没来过,池母说他忙,可七夕那天,他竟然在班群里给慕初笛发红包,还发了整整一个晚上。
康瓷儿抓着被子狠狠地甩,手背上插入的针刺破肌肤,渗出鲜血。
“池南是我的,我的,谁都别想抢走!”
凌乱的发丝贴在脸上,额头上沾着细汗,看上去真的像个疯婆子。
“好,池南是你的,没人跟你抢,谁都不行。”.
康母疼,到底是这样保养的啊?”
“小笛,你还记得我吗,以前我们还一起参加过校园演出呢?”
“小笛......”
慕初笛才到现钟,这些人就如蜜蜂见蜜糖一样,把她围个团团转。
“哼,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拍了一场比较火的电影而已。娱乐圈有起有跌,攀得越高跌得越重,到时候尸骨无存呢!”
杨宁宁语气充满鄙视。
她也是个聪明人,知道自己跟慕初笛已经闹翻了,就算说再多讨好的话也没有用,那还不如坚定不移地站在康瓷儿那边,毕竟康瓷儿身后还有个顾曼宁呢。
慕初笛怎么能跟顾曼宁比呢!
而且,凭什么慕初笛就能走得顺风顺水,越攀越高,高到她们只能仰望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