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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灿灿的日色,日光落下,洒落在一片淡色的草地上,颜色半深半浅,似乎慢慢要往日光处渗透,日光的色泽沁入了草的尖端,两者的边缘相互交错,慢慢交织成一幅和谐的咬合画。这片草地从欢宜脚下那一簇短小的、似枯非枯的草块开始,草块呈360度圆不断向四周扩散,一直生长到她的视线所触及的那连绵不绝的尽头,视线所及处没有树木与花朵,连一些普通的小石头都没有,只有一大片连绵不尽的草地,望在欢宜眼中似乎有一种一览无余的畅快感,秋风吹过,她感受着迎面而来的凉风,不觉整个人也跟着清爽自在了起来。
少年侧头看着欢宜,眼前的少女虽然生了一双杏子一样圆的眼睛,衣着打扮却并没有印象中自己遇到的圆眼睛少女们一样粉嫩:她穿着一身纯黑色的过膝棉裙,脚踩一双黑色低跟鞋,鞋跟很粗,大约3到4厘米,穿着一双纯白色中筒袜,背着白色的帆布袋,一头短发梳得整整齐齐的,一如她辩论时的风格一样有条理,虽然长相和装扮并没有让她看起来与年龄很不相符,但她身上的那种沉静的气质让她看起来更像一个研究学问的学者。
少年正眼瞧着欢宜,第一次对一个女孩子产生了好奇心。
秋日的罗伯斯特风多而弱,下午四点钟的太阳早被习习秋风吹去了燥热和戾气,只残留路一丝余温,他与她站在温和的日光下,相对无言。
欢宜的视线从远方收回,直直装向了少年望过来的视线。
他察觉到了她的害羞与不敢言。
与辩论赛时的冷静与自若不同,她直着身子站在自己面前,即使此刻她直直望向自己,目光如炬,但他依旧能够察觉到她的腼腆。他在辩论赛中见识过她的风采和智慧,很欣赏她的条理性和严肃性,他深深佩服,所以他才在最后不再挣扎、放弃了继续辩论。
而此刻站在自己面前的她跟辩论赛中的她完全不像是同一个人:此刻的她远没有在辩论赛上与对手交锋的大胆与坦诚,反而多了一些极力的掩饰——掩饰自己明明很害羞、却又壮着胆子要跟自己说些什么话的小女孩心态。
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然意外地觉得此刻的她特别可手,这点很好地遗传了明惜玉,但搭讪着实不是欢宜的强项,要是非要评分,那绝对是负分值。
圣格斯中学所有人都知道,屠榜女学神何欢宜是整个圣格斯中学里最不笑。
他还以为是什么不便让别人知道的大事,原来是这样一件小事啊!
少年看了一眼脸色绯红而低下了头的欢宜,不禁噗嗤一笑,说了一句:“原来你是为了这件事啊!”
少年虽然在言语上没有什么不妥,但那种意有所指的语气还是不禁让欢宜羞得想马上找个地洞钻进去。
少年见欢宜如此容易窘迫,也不逗弄她了,然后一本正经地说:“这个徽章是你应得的,我知道我辩不赢你,所以我选择提前放弃了。”
欢宜闻言一愣,还没等她回过神来,少年却接着补充两句,说:“当时你的队友闹了那么一出之后,我看你状态不好,也不想继续跟你辩论下去。
我把你看作我的对手,我不希望你会因为这件事受到影响、出现失误然后输给我,我想光明正大地完胜,而不是靠着这些所谓的意外来赢你。”
一番话听完,欢宜脑海嗡嗡嗡地响,耳边不断回荡着少年那句“我想堂堂正正地赢你,而不是靠着这些所谓的意外来赢你……”。
然后欢宜不自觉地抬起头,少年的目光一如罗伯斯特秋日的日光,他那样注视着她,似乎正要慢慢地将他眼中的真心沁入她六腑内,然后慢慢打开她原先那羞怯得紧紧缩起来的内心。
欢宜一直保持着的那个伸手递给少年徽章的姿势,而少年正固执地望着她,眼中诚挚不变,他终于劝服了欢宜。
少年见她收回徽章,笑了,劲笔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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