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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真不是中山靖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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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0章 科举纳士诏(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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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外有北蛮匈奴之患,内有诸侯藩王之祸,百姓民稍得安居,亦难免为不止战祸所荼毒。”

    “幸朕祖立汉,乃得元勋功侯百四十五,又历代先皇各有外戚母舅,方使天下稍得安治、百姓民稍得安宁。”

    “然今汉家,得关中、关东、北境、巴蜀、岭南诸地,诸侯藩国十数、郡百十,又元勋功侯之家,或有因罪失国、或有无后绝嗣。”

    “唯宗庙、社稷计,乃以此诏明告天下:古有田齐于稷下设学宫,乃有荀子、韩非等诸贤。”

    “今朕欲法效古之善政,故兴科举,以文考探学子之才,择纳为士,助朕治天下元元。”

    “凡汉之民,爵公士及上、户非商籍者,皆可于秋七月初五日之前,于长安内史纳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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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七月十五,兴科举文考,为国纳士······”

    未央宫宣室殿,谒者仆射汲暗第三次宣读过刘胜的诏书,殿试之内,却仍是静默无闻。

    至此,这份被后世人称之为《考举纳士诏》的诏书,便因为在朝议之上三读通过,而正式具备的法律效应。

    从这一刻开始,考举,就不再是单纯的“天子想要做的事”,而是“整个长安朝堂都不反对,并且都愿意配合”的最高决策。

    诏书三读通过朝议,汲暗便回过身,略带请示的看了御榻之上的天子胜一眼。

    待刘胜微微点下头,那封诏书,便被汲暗双手托举着,送到了西席的刘舍面前。

    ——根据太祖高皇帝刘邦定下的规矩,天子诏主要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完全不关系到国朝大政,天子本人便可一言而决的“小事”。

    比如赐某人几匹布、几金,亦或是几柄御剑啦~

    又或是打某人一顿板子,乃至责令某人闭门思过之类,就都属于这种“小事”。

    在这种小事之上,天子需要做的,就只是把自己的大致意图说出来,便会有尚书郎根据天子的意图草拟诏书,并适当润色。

    再由天子过目、用印,便可以直接派个宫人,将诏书给受诏人送过去。

    而第二种,自是切实关系到国政,甚至是关乎宗庙存亡的“大事”。

    在这种大事之上,天子,就没有“朕不要你觉得,朕要朕觉得”的专断权了。

    就拿这次,刘胜颁布的这份《考举纳士诏》为例。

    在最开始,年幼的天子胜试探着放出了风,表示自己打算通过文考这一亘古未有的方式,为汉室选拔一批官员。

    而后,确定舆论反应并不过于剧烈的天子胜,又专门往长乐宫跑了一趟,将自己的动机、目的,以及计划中的所有细节,都像如今汉家的实际掌事人:窦太皇太后进行了报备。

    得到窦太皇太后默允,刘胜又转过身,借新阳侯吕谈,广阿侯任但二人之口,打消了既得利益集团的疑虑,并争取到了大多数人的支持。

    随后,又同朝中公卿进行反复磋商,敲定了具体细节,并达成了统一意见——至少是和大多数人达成了一致。

    最后,确定这封诏书颁布出来,朝野内外不会有反对的声音,也确实没有人会心存疑虑,乃至阳奉阴违,刘胜才从征得祖母窦太皇太后的同意之后,正是在今日朝议颁下诏书。

    诏书颁下,朝议三读通过,便算是“朝堂一致觉得可以这么搞,且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在三读通过之后,执掌相印的右相刘舍,便在刘胜以及满朝公卿的注视下,在诏书上——三份一模一样的诏书下分别盖上丞相印。

    而后,刘胜又同样在一式三份的《考举纳士诏》上盖下了那枚传国玉玺,并郑重其事的站起身,目送汲暗捧着那三份诏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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