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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说,是对你一见钟情,书小锦信是不信?”
“不信。”书锦语气坚定,“容颜易逝,我最恨那些以貌取人的人……”
他突然想起了自己和眼前这个男人糟糕的初遇。
书锦:“…………”
宁霄在成亲后对他太好,总让他一不小心忘记这男人曾经的暴行。
宁霄也不知他怎么就没声了,只是认真道:..
“你不要厌弃自己的长相。”从他和书锦的相处中,他发现大少爷非常不喜欢别人注意到他的长相。
“那是你娘留给你的。虽不曾见过夫人,但是从你的脸上,便能窥见夫人当年是何等美貌。”
书锦确实讨厌别人夸他容貌,现下对宁霄的话却难得没有心生反感,只是微微遮了遮脸:“我不及我娘十分之一。”
“别捂着。”宁霄提醒他,“脸上的伤不容易好。”
书锦微微皱眉,语带嫌弃:“丑死了。”
“怎么会?书小锦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人。”宁霄安慰了一句,“不早了,快睡吧。”
书锦不再说话。到底是吐血伤身,没一会儿,他便沉沉睡了过去。
只是面色苍白如纸,唇色很淡,让人想用手轻抹慢捻得揉红。
唯独伤着的一块肿得老高,泛着红血丝。
宁霄看着书锦红肿的脸,眼底神色晦暗不明。
以前看小说的时候书中只说这书家大少爷屡屡输于运气,让人最多叹一声可惜,后期更因为他是渣攻的炮灰白月光的身份,被一些读者催促着“快点死”,“好让主角攻受能消除误会圆满在一起”。
宁霄看书只为消遣,自然也叹息过就算了,不曾太放在心上。
穿书而来的第一件事也是冷静判断形式,当机立断抱好大腿,做的是冷眼看戏一心摆烂的打算。
可如今书锦成了日常相处中一个活生生的人,会笑会生气,眼底又狡黠也有不服气,像一只傲娇的猫咪。
千千万万本书里,书锦只是普普通通一个美强惨炮灰,没有人会在意。
可是如今对于宁霄来说,书锦是他的长期饭票,也是他真真切切认识的一个人。
书锦的命运因为他的到来已经有了不同,宁霄衷心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