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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龄人还是满地里疯跑的泥猴子时,顾砚总是规规矩矩的坐在他们家那个小院子里练字练琴,他会写很好看的毛笔字,会弹琴,会画画,还会用随手捡的木头做成精致的小人,沈书记得以前自己卧室的架子上,就摆着一排顾砚刻的小东西。
一起玩的小伙伴总说顾砚像个小女孩,因为他身上的衣服永远都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就算是沈书拉着他出去玩,他也只会坐在垫了小方巾的石墩上远远的看着,小小年纪就拧着个眉头,表情严肃,对眼前因为纸牌打起来的小伙伴视而不见,仿佛在思考课堂上没解决的难题。
后来沈书才知道,小顾砚只是单纯的担心泥点子会溅到自己身上,他有洁癖。
所以容易拖在地上的斗篷他才不会穿,沾上灰他会疯的。
沈书轻轻叹了口气,转头问斗篷人:“你见过顾砚吗?”
“没……没见过。”斗篷人丝毫不敢撒谎。
“没见过你就敢冒充他,胆子挺大啊。”沈书被气笑了,他从老师那里离开后,辗转一个多月也没找到顾砚,听说顾砚出现在宁广市,宁广市又闹出这么大阵仗,他还以为这次终于能找到人了,结果又白跑了。
若不是这家伙冒充顾砚骗得他跑到这荒郊野外,他现在肯定买了回镇上的车票,也不至于把钱花在打车上导致现在身无分文。
沈书越想越气,看着斗篷人的眼神都变得阴沉起来。
“你、你想干什么?”正在开车的斗篷人哆哆嗦嗦道。
沈书阴声:“天黑之前赶不到西华镇,我就吃了你!”
斗篷人哆嗦着转过头,便见青年看过来时,黑色瞳孔里竟隐隐泛着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