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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敌人很可能是和死侍韦德一样拥有不死之,霍森也就释然了。
只是不死之身并不可,死侍也一样会被杀死。
不是每一个死侍都有一个死亡当女朋友的!
霍森不害怕不死之身。把对方抓住锁机密封箱里灌水泥沉大海,就算不死之身也只能乖乖被封印!
霍森害怕韦德是怕他那个能打破四维空间的能力。
万一自己真活在某个扑街作者创造的世界,惹毛了死,他直接去把作者宰,自己岂不是要GG!
这种事不是没有可能。
霍森与菲利普重拾心,开车去看了一眼出事的地铁站。
不,地铁站已经被封锁,警方正在调查事故原因。
进不去的两人只能重新回到了车上。
可怜的亨利·摩,没等到霍森找上门就去见墨菲斯托,也不知道有没有留下什么财产被隔壁老王继承不?
不,他好像有个女儿。
霍森想起资料里对方那个比自己还小两岁的女,突然幸灾乐祸不起来了。
对方就算知道真,但也最多是包庇,和霍森没有直接的仇,落在霍森手里最对受点罪。
一这么,霍森就有点烦躁起来了。
似,自己从东国来到这片土地,就没有遇到过什么美好的事。
“菲利,去时代广场的比亚餐,我估计玲和莱拉逛得也差不多了。”
算,人生总有烦恼不,明天的烦恼明天想。
先把今天过好再说!
当霍森两人抵达时代广场的时,时间才不到五点。
距离晚餐时间还早点。
霍森决定先和菲利普在周围逛逛。
虽然说是随便逛,但是路过商场的时,霍森还是忍不住大肆采购了一趟。
因为明天就是新,他刚好给家里人买点新年礼,也顺便给隔壁的诺曼夫妇买点礼,毕竟关系是要维持的。
“菲利,你觉得这手表怎么样?”
“,瑞士的手工制,属于不错的产,制作精,外形也美观大方。不,似乎家里没人适合配搭这种风格的手,若是少爷你要,还得再等十年才行。”
“我这是买给你的新年礼物。”
“,那谢谢少爷了。不过我不太喜欢戴这种款式。我记得我的收藏,有17世纪的英伦风怀,我更喜欢那种风格。”
虽然说不喜欢这种风,但菲利普还是把它收下了。
毕竟是少爷送的礼物嘛。
两人都没把这只价值两万刀的手表当回事。
菲利普是真不稀,霍森是知道菲利普是血族,就再也没觉得菲利普是穷鬼了。
活了几百上千年的老家,没点棺材,你信?
就算现在菲利普说他教达芬奇画过,让米开朗琪罗给他雕过,霍森都不觉得奇怪。
就算菲利普掏出几张破纸片说那是贝多芬没发表的琴,霍森都觉得有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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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血族不只是黑暗时代的霸主之,更是艺术收藏家。
最早的艺术,不就是诞生在吃饱了没事干的人家里?
普通人饭都吃不,谁跟你搞艺术!
大包小包的买了不少东,除了一些首饰之类的贵重物品被菲利普送到车上放,其他的奢侈品都让商场送货上门了。
不过家里没,菲利普把嘉丽的联系方式留给了商场。
从商场出,看看天,距离晚餐时间还有一个小时左,霍森决定在逛,反正刚才来时已经在比亚餐厅订了位,也不怕晚到没位置。
“咦?”
转,陪在霍森身边的菲利普突然惊讶的“咦”了一,引起了霍森的注意。
“菲利,怎么了?”
霍森看着一脸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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