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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太难了。”
河边的少年看着溪流中倒影的稚嫩面孔,看着那荡起了细微波痕的蔚蓝天空。
张开双手,少年有些瘦弱的身子缓缓躺倒在浅嫩翠绿的草地上,抬手想去触摸天空,又无力地滑落。
来到这个蛮荒世界已经十二年了。
十二年!
知道他这十二年是怎么过的吗!
他!
“少主!”
侧旁突然传来一声粗犷的吆喝。
以这少年仰躺的溪边为圆点的百丈范围,大批骑乘冰蓝长毛巨狼的壮汉正来回巡视。
一位穿着皮甲、魁梧若熊的大叔看少年倒下去,用自己大嗓门关切地问候着:
“您没事吧少主!?”
少年无力地摆摆手,有气无力地回了句:
“没事,让我休息一会儿。”
刚想卖个惨,无情被拆穿。
可,他身为单狐山之北十大氏族之一熊抱族拥有唯一族长继承权的少主,就很快乐吗?
这里没有网,没有电子娱乐,甚至都没有几本纸质书籍!
他就算身为少主,多得是流着鼻涕、穿着破旧皮甲的小跟班,连几个能晚上谈心放松的漂亮柔软小侍女都没有!
吴妄完全不知道,老天爷让他带着上辈子那花花世界的记忆再活一次,到底是奖励还是惩罚。
其实个人娱乐方面的空虚还好,多点时间适应,自己也并非耐不住寂寞。
更大的折磨,还在男女那点事上。
虽然氏族中从首领到小兵都是一夫一妻,但因为是上古时代,大家都比较开放,成婚前的年轻男女们,都可以热情奔放的自由恋就是一个小“奇”点。
七八岁之前的吴妄,只想自己做个普普通通健壮的熊抱族的少主,不用什么出众的才华,也没啥膨胀的野心,觉得能平平稳稳活过几百年的枯燥人生,这就够了。
——大荒人族寿命为三岁。
那时候的吴妄,一直都很快乐,也很注意保养自己的后脑壳,以便它能承受生活更多的毒打。
等到七八岁时,一切都发生了变化。
那个怪病毫无征兆的出现在了自己身……
呜——
远处天边突然传来了低沉的号角声。
吴妄心底停下吐槽,一个激灵翻身跳了起来,朝着号角声传来之处眺望,远远见到了一束笔直的狼烟。
这个大荒并不太平,人族也不是什么天地主宰。
相反,被先天大神女娲造化出的人族,在这个名为大荒的天地间立足较晚;苍山之北的这片广阔草原上,十大氏族只有两家是以人族为主导。
百族混杂生存,启灵智后多为人形。
熊抱族总体实力虽强,但草原上的凶险无时无刻不在威胁族人性命,兽群的威胁一直存在。
号角、狼烟,都是较为常见的预警手段。
此刻号角声较为舒缓,狼烟也只是一缕,应是巡逻的探哨发现了什么不算严重的异状。
“还以为是有大凶之兽。”
吴妄打了个哈欠,有些无趣地咂咂嘴,就要继续躺回草地享受此刻的安逸,象征性地道了句:
“三将军,派人去探探发生了何事。”
“少主!咱已经用苍鹰的眼睛看到了!”
刚才喊话的那位壮汉大叔挥舞着比吴妄还粗的胳膊,满是热切地招呼着:
“您要不要去练练手?
一群也就几百年年份的褚犍兽不知被谁惊动了,在百里外追着什么,咱们的人已经从两侧跟上去了。”
“不去,”吴妄打了个哈欠,“无趣。”
熊三将军挠挠头,从那丈高的巨狼背上跳了下来,几个踏步冲到了吴妄身旁,搓搓大手,用粗狂的嗓音尽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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