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殃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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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相遇(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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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呼,北风又吹过了。

    时间过得很快。

    因为你在乎柴米油盐的日子中过去,不会刻意留恋它。我也这么认为,但我每天留意这一顿能不能吃上和晚上又该睡哪儿中,匆匆流走。

    时间是倒计时,我希望它快一点带快一点,让我赶紧死去,离开这个人间地狱。

    让我注意到,过了三年的,是一张通告。

    三年,我祈祷这混过三年,起初天真而又单纯的我,以为可以找到工作。

    歌舞坊只招收会技艺的人,不会让你学。

    其余,算钱,搬运,销售及各种工程,百分之九十八都是男人,剩下的百分之二必须有身份,有来历,且身强体壮,或聪颖过人,少一个都不行。

    很遗憾,我一个都没有。

    穿越?他们说会遇到帅哥,会有钱,会有权,可能到王府与王爷轰轰烈烈,又有可能到皇宫,享受万千宠看对于现在这个处境来说并不好用,既不能当饭吃,又用被人女干污的危险,倒是可以仗着这张脸去花街,但要我在老男人身下承欢,我实在是做不到。

    少女的发育期是现在,我今年已有十三岁,但这家伙在十岁之前就没发育好,十岁之后的三年,更是风餐露宿,所以平,又瘦,所以瘦骨嶙峋,所以一马平川。

    我曾经抱着天降神女,感化人间的心来到这里,但现实将我彻底打垮,神女今天中午还能有饭吃吗?

    行乞也是一门学问。

    在山有还没死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个盐都东西南北的丐帮情况,本以为我可以投靠一边。

    但青龙帮,斩娃帮,三月帮都不收女人,而斧头帮虽说是丐帮,却只收身强力壮,可以打架的。

    因而我觉得不像丐帮像黑帮,但不想成为沦落街头的小乞丐,我也去过斧头帮。

    但身材瘦小的我,二话不说就被赶出了大本营,如果我收拾整齐,以倾城之姿去投奔,定会收下我,但会送给他们老大做小妾,或者是***,无论是哪种结果,我都不愿意。

    我本来幻想过会有什么大帅哥和大官人对我一生一世一双人。

    其实后来便看开了,这些想象在现实下显得不堪一击,我现在倒是希望有个勤劳朴实的农夫小哥,对我特别好,对我伸出手,平平淡淡度过我这史上最悲惨的穿越。

    “阿嚏!”我一个激灵,打了个大喷嚏。

    伸个懒腰,我悻悻地从墙角站起,赚了三百六十度,把口水吐掉。

    因为东西南门都有人了,我独自一人在北门度过了三年,北门人烟稀少,这句话可不是空穴来风,至于稀少到什么程度,这个地方基本上没什么人家,集市很小,就是十几家店铺组成的一个集中卖东西的地方,平常城门至少有十六名士兵看守,而北门只有一个,这一个还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一年四季也见不得几回。

    我后来知道,因为北门那边是三座大雪山,别无他路,翻过雪山后又是一大片原始森林,九死一生,根本没人能从北门入城。

    而南门出去是大楚边境,北门出去是大魏,东门出去是越国边境,盐都便是这样一个边城。

    我在北门城边堆好了稻草,这个城门口上有石头挡雨,后有墙,左右都有木头门,我便在这安了家,虽说人烟稀少,但森林中资源颇丰,春秋夏三季都比较好过,冬天,挨户挨户求求人也过去了。

    “孩子,今个吃饭了吗?”

    我停下转动的身子,道:“爷爷,吃了。”

    身后是个背稍秃的老人,头戴一顶小毡帽,右手拄着一根木桩做到拐杖,柱头光滑,是常年反复搓握所致,老人白发苍苍,步履缓慢,衣衫褴褛,这是同我一直在北门乞讨的老人,但这老人还要帮一户人家做工,挣来的钱能买几个馒头,爷爷总先拿来问我。

    我今天当然没吃饭,但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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