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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如福至心灵,突然之间,他想到了一个去处。迫不及待地地窜出竹林,整个人很快融入夜色之中。
天蒙蒙亮的时候,在耿峰的身前,出现了一座村庄,村口的小超市,灯火通明。
陆陆续续,有牵耕牛的,挑萝筐的,骑电瓶车的经过,不时有人停下来,买包烟,或者买瓶水。
看着这一幕,耿峰的脸上,出现了久违的笑意,下意识地,就朝那个小超市走去。
不经意间,距离超市不远的一棵大树底下,窜出一道衣衫褴褛,长发蓬乱的身影。
“帅哥,赏点吧……”
耿峰知道,这是体制统辖的区域,特有的一群人。这身打扮,这种措辞,赋予了他们一个共同的名字。
“我已经两天两夜,没有吃饭了。”
浑身散发出难闻的气味,满是污垢的一张马脸,可怜巴巴的语气。
可是,相隔几步就是村庄。天色未明,就进入了工作状态,这么勤劳的你,两天两夜没吃饭?
好吧,我信了。
耿峰伸出了手,掌心,是两颗闪烁着光芒的金瓜子。
盯着耿峰那张微笑的脸庞,乞丐久久没有作出反应。
金瓜子,一颗,差不多有一百克,按照黄金当下的市场价,两颗,起码是八万朝上。
出手如此阔绰,这是哪一家的公子哥?
皮肤白皙像是二八佳人俊俏如同奶油小生。身上穿的,仿古款式,手工缝制,光看布料,档次就不会低,却没有任何品牌标志。
周边的富豪家族,实在想不起来,有这么个人。
如果是外州外郡来的,怎么着也该有辆车吧?黎明时分,在这乡村小道,踽踽独行,就不怕有歹人见财起意?
“拉倒吧,你那玩意,买不了吃的,不要!”
突然之间,乞丐语带不屑,还示威般,从破衣烂衫中,摸索出一张红色的钞票,捏住一角在空中扬了扬。
金瓜子,并非体制统辖的区域,通行的货币。拿着重达一百克的金瓜子,去买吃的,很大概率,会空手而归。
倒不是说人家“拒收”,只不过,大多数的商家,都不会预留那么多的货币找零。
真要出现那样的一幕,十有八九,会被认为是在凡尔赛,甚至有的商家,会觉得是寻衅。
从这个角度上说,乞丐的话,没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