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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皇长孙:朱棣送我上皇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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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8章:朱元璋的血脉传承(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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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上也还算不错,至少吃喝不愁。

    就算是知道了当年的事情,也不会去官府报案。

    李氏听完后,并没有大怒或者呵斥之类的,也让赵某放下心来,甚至当晚还亲热了一番。

    然而在第二天,赵某出门后。

    李氏直接将两个孩子杀了。

    然后带着孩子的尸首,去官府自首,并且状告赵某当年杀夫的案情。

    当官府问她为何要杀子的时候,李氏解释道:“这两个孩子,是我丈夫仇人的后代,她要替自己的丈夫报仇。”

    这个案件顿时就引起了京师的轰动,而办案的官员,对于这件事也不知道如此处理,毕竟大明律法中并没有相关的条款。

    赵某自然是死刑没得跑,李氏这边就很为难了。

    尤其这件事,还发生在京师城里,受到的关注自然不同。

    于是这个案子,就在今天由官员呈报了上来。

    朱英听到老爷子的询问后,良久没有开口,他心中知道该如何,但这个判决,却不能由他的口说出。

    最后才叹息着说道:“爷爷,这个案子,孙儿并不懂得如何判定。”

    杀人者偿命,这是大明律法。

    但现在的大明,对于女子贞节这块,也是高度的重视和提倡。

    李氏虽然杀了人,但是却很符合大明现在的国情。

    现如今,大明推行的思想,是以儒家思想为主流。

    儒家经典《礼记》说,“父之仇,弗与共戴天”,这就是“父母之仇不共戴天”的由来。

    《礼记·檀弓》还记载: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孔子的意思就是说:如果身负父母的血海深仇,誓不与仇人共处苍天之下。不要做官,睡草垫枕盾牌,等着报仇。

    如果在公共场所遇见仇人,也不用回家拿兵器了,直接冲上去开干就是。

    而现在李氏的为夫报仇,显然也是符合儒家的主流思想。

    这样类似的案例,在唐朝武则天时期,曾经出现过一次,武则天的定夺,先是赦免了当事人,而后又因为其他官员的上奏,说其触犯了王法,便又将其赐死。

    同样的难题,放在了朱元璋的身上。

    大明可没有后世劳改的概念,也不存在坐牢的刑罚。

    像是那种牢狱之灾,坐牢数年,甚至是数十年,那并不叫刑罚,而是叫作待审。

    也就是目前这个案子,暂时不好判,当事人就在牢里等着吧。

    至于等多久,这就看案子的案情什么时候清晰了,真相大白了,再来决定是判怎样的刑罚。

    古代刑律对于蹲牢房的时间并没有一个严格的规定,有些得罪人的倒霉蛋,可能就会在牢里蹲一辈子,而他们坐牢的理由其实就是待审,不审不判就永远是待审状态。

    对于李氏这样的妇人,判案确实很棘手。

    符合她的刑罚,要么就是无罪释放,要么就是流放或赐死。

    各中的重点就在于情和法之间的分寸把握。

    李氏杀子,是因为对丈夫的深爱,已经凌驾到了母爱之上。

    这样坚贞的情感,显然引起了朱元璋的共鸣,当初的大妹子为了他,何尝不是连自身都不顾了。

    在听到这个案子的时候,朱元璋就不由想起了曾经,那个最关键的时候。

    是朱元璋在加入起义军后,遇到的生死危机。

    那是朱元璋受到猜忌被关押,连吃食都是问题的时候,是马皇后忍受饥饿,节食给朱元璋吃,得以存活。

    而后更是为了一口吃的,去厨房帮忙,趁人不备她将一张刚刚出锅的烙饼贴在胸口,用衣襟掩饰起来,并带给了朱元璋。

    当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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