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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沈新觉没有出事,白苇筝也放松了下来,大大地吐了一口浊气。
看着面前应该称作是沈新觉表哥的沈天城,白苇筝感叹命运的巧合和捉弄,但是还是决定让自己的语气客气一些,“谢谢你,那沈新觉什么时候可以接电话?或者说,他什么时候可以回来?回来的话,是直接受到你们沈家的庇护吗?”
沈天城微微一笑,听着白苇筝一连串的问题他歪了歪头,目光中带着一些欣赏。
“你这是什么表情?”白苇筝看了对方一眼,好莫名其妙啊。
“没什么,有些羡慕那个坏小子,你是真心对沈新觉好的人。”沈天城笑着说,他看了看窗外的夜色突然问出了一个问题,“你喜欢沈新觉?”
“咳咳咳咳咳”
一阵惊天动地的咳嗽声就在小小的会议室响起。..
白苇筝忍着喉咙传出来的窒息感,一只手撑在墙面上,另一只手狼狈地撑在桌面上,她纤细白皙的背微微弯曲着,修身白色t恤因此而微微上扬,露出了两个憨厚可几下。
这下她不得不庆幸,这酒店的隔音做的很好,没有吵醒几个小家伙。
过了两分钟,白苇筝喉咙里传出来的难受劲缓和了几分,她这才擦了擦眼角的泪水,有些脱力地瘫坐在椅子上。
沈天城走到厨房,在温水和冰水之间犹豫了一会,这才从冰箱里拿着两瓶水推门而进,白苇筝听到动静回过头没好气地瞪了罪魁祸首一眼。
沈天城对上这个眼神,耳尖突然热了起来,他只觉得双手发麻,手上的水有千斤重。
他呆呆地看着眼前这个眼尾含泪、满脸含春的女子,白炽灯刺拉拉地直射在她的身上,让她的气质更加的柔弱起来。
从最开始见到她的时候,她就是冷硬的、挺立的,像是一棵常青的树,郁郁葱葱、肆意生长、不需要依靠任何人也能活的漂亮。
沈天城承认白苇筝的优秀,不管是能力上还是外貌上,都堪称上等。
只不过,他们家在外人眼里都是一些见钱眼开的女干商,家里的女子从小就知道争夺家产,她们不管多大的年龄,在商场上也都属于巾帼不让须眉的一类人。
在沈天城的择偶观里,他更喜欢像林黛玉一样娇娇弱弱、说话都带着娇俏和甜味的那种女孩子。
只不过,他就职的场所,必定容不下娇柔做作、真正温柔的人。
沈天城脑子嗡嗡直响,眼睛也变得呆愣,他的眼里,白苇筝现在这个样子,她这个样子,好像一个在深闺中盼夫归的......
沈天城站在门口一动不动的,白苇筝又轻咳了几声,有些无奈地起身从他的手里抽出了一瓶水。
咕嘟咕嘟。
带着凉意的水舒缓了喉咙的辣意,白苇筝喝完了一瓶,忍着胃里传来的满足感又拿过了另一瓶塞进了嘴里。
大口地喝水声打破了沈天城的幻想,他眨了眨眼睛,看着仰起头喝的豪迈的白苇筝,恢复清明的眼里难得露出一丝迷茫。
白苇筝将水瓶扔进一旁的垃圾桶,她的神情有些萎靡,沈天城做错了事,有些惶恐地坐在椅子上。
记忆里,景嘉旸掐住原主的感觉应该也是这样的吧?
白苇筝还记得那日记本里,原主的眼泪横流与被那么多讨厌的人看到的狼狈。
她很讨厌这种窒息感。
于是,白苇筝对沈天城的感官又降了几分。
但是考虑到,对方是沈新觉的表哥,白苇筝又拿了两瓶水走进了会议室。
会议室里,沈天城已经恢复了往日的清俊雅逸,看到白苇筝进来,他起身风度翩翩地接过了水杯。
白苇筝在椅子上大刺刺地坐了下来,将那封威胁信递给了沈天城,“既然你是专业的,这个信就交给你们吧。”
“好。”沈天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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