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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退婚后,我成为了第一女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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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不要可怜恶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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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灵云口中的用刑,左清词不知道,但是翠娘在牢房里待了一夜,她清楚怎么在萧灵云的审问下,将陈志给供出来的。

    本来,他们都准备好了一切后手,他们以为只要把出去当做替死鬼,这一切就可以平息,但是,这个高高在上的长公主,一来就直接锁定了他们三人的位置。

    好像她一直在暗处默默的观察着,像一个经验丰富的杀手,一出手就要了对方的命。

    穿着铠甲的士兵,天不亮就包围了他们的住处,不审问,不留情的全部抓住,统统丢到县衙大牢里,然后一个个审问,县令就在一旁看着。

    在左清词的视角里,翠娘本就没有血色的嘴巴更白了,不住的发抖,和那位县令一样,哆哆嗦嗦的道:“我是十三年前被陈志拐来的,他说他要娶我,我信了,然后,我就被他带到了卫县。”

    可惜,到了卫县,等待自己的不是成亲,而是暗无天日的囚禁,在被关了十天以后,自己被人侵害,成为了人尽可夫的暗娼,本以为这就是地狱。

    可,令人绝望的是,自己怀孕了,陈志那会只是一个管事,他一向对自己十分凶狠,翠娘以为对方会让自己把孩子打掉,没想到,他却好吃好喝的供着自己。

    也不用再面对那些恶心的男人,十月怀胎,翠娘也决心哪怕再辛苦,再不堪,也要为了肚子里的孩子好好活下去,可孩子一出生,就被陈志带走了。

    她曾多少次梦见当时的场景,自己因为刚生产完,浑身无力的瘫在床上,陈志就这么堂而皇之的走进了产房,一个连杀人都不怕的人,进产房的忌讳自然也是不在乎的。

    孩子,翠娘一眼也没有看见,只知道是个儿子,就被陈志带走了,等第二天,翠娘向陈志询问自己的孩子时,只得了一句:

    “孩子?卖给一对有钱的夫妇了,还好是个男孩,要是个闺女,卖不出去了,还得麻烦我亲手解决。”

    就这么着,翠娘第一次认认真真的明白了这个囚禁自己的地方,原来,暗娼是假,卖孩子才是真的,用陈志的话来说:“反正养着这么多女人也要花钱,还不如物尽其用。”

    卖了第一个孩子,就有第二个,第三个,翠娘的第三个孩子,也是快过年的时候生的,因为快过年了,所以买家暂时没有来,所以,她第一次可以自己照顾自己的孩子。

    生了三个孩子,她却是第一次当一个母亲,所以分别时,也格外的不舍,她跪在地上,不停的给陈志磕头,希望把孩子留给自己。

    陈志拿着刀,不停的在她脖颈上比划,笑着道:“跟着你?一个人尽可夫的***娘?你要真为了孩子好,就痛快放手,对方可是有钱人,你儿子到人家家里,那就是吃香的喝辣的。”

    从此,直到陈志八年前成为了这个卖子组织的老大以后,翠娘才摇身一变成为了管事。

    而翠娘的投名状,就是揭发了一个意图逃跑的女人,那个女人不仅自己逃跑,还联系了不少人,那一次,差一点就成功了呢。

    听到这里,左清词终于按捺不住,她震惊的问道:“既然有可能逃跑,你为什么要出卖她们?你也跟着跑,不就自由了嘛?”

    翠娘偏头,没有丝毫悔意:“自由?我被囚禁,生生了四个孩子,你跟我说自由?凭什么!”

    此时的翠娘如同地狱恶鬼一样,嘴角的伤口又破裂流血,她浑不在意道:“我受了这些苦,她们凭什么轻轻松松的就离开,我不要!我要她们和我一样,都和我一样!”

    “无耻,无耻!”左清词摇头,她为自己刚刚听翠娘叙述时,产生出的同情感到恶心,这就是一个欺软怕硬的***。

    因为自己受到了不公的命运,所以也不惜成为恶魔的同类,只为拉更多人下水。这样的人,不配得到同情。

    通过翠娘的叙述,一旁的官员很快就整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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