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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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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零一章 飞龙在天(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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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涉及到官员拟定政策,对于百姓而言,更为熟知的法制之法,他们甚至不懂得何谓事为之防,曲为之制,却法制之法的理念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要不在基本法里面,将法制之法的理念,放在祖宗之法之下。”

    赵抃点点头道:“理应如此,若不将法制之法的理念,列为基本法的纲领,边州庭长在判决时候,可能会缺乏依据。在此之前,我们判案时,都是引用大庭长的判例,再引用其中法制之法来进行判决的。”

    说罢,二人又看向张斐。

    张斐笑道:“我当然是赞成的,只是我该怎么说,才能够表现的更加谦逊。”

    “哈哈.!”

    商量完基本法的一些事宜后,几人又来到院外晒着太阳,品着香茗。

    “富公,大庭长,你们可有看前两日的报刊?”赵抃突然问道。

    富弼皱眉道:“你说得可是遗产争夺一案?”

    张斐好奇道:“我怎么不知道此事?”

    赵抃道:“是封丘县一个叫李变的人,此人从封丘县一直告到京城来,言之凿凿,并且还花钱在报纸在刊登,说他的遗产被他大哥占去大部分,利用报刊来伸冤,也算是开了先例。”

    张斐更好好奇道:“是因为皇庭拒绝接受他的起诉,还是说输了不服气?”

    赵抃抚须道:“皇庭是拒绝了他的起诉,因为他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他所言,而根据民事法规定,谁起诉,谁举证。”

    富弼道:“但是根据李变的文章所言,他一直在帮家里处理买卖上的事务,而他大哥则是处理农田方面的事务。只因他爹去世的时候,他正在外面跑买卖,等回到家,就只得到一些田地,但是他认为,他爹爹应该是将田地留给他大哥,将买卖留给他,可是他爹并没有立遗嘱。”

    赵抃补充道:“他还在文章说明,由于他大哥常年在家,他家的下人都是向着他大哥的。

    因此老夫也想到一个问题,就是一些相对较为弱势的百姓,在面对民事纠纷时,可能无法拿到证据,而法援署又无调查方面的职权,且人手也是不够的,导致他们在面对大地主时,还是很容易吃亏。”

    张斐点点头道:“这的确是一个问题,这样吧,将此案送到最高皇庭,我来给出判决,判定在民事诉讼中,即使起诉一方没有任何证据,但如果皇庭认为起诉方的质疑是有理的,应派人协助法援署调查,亦或者直接派人调查。”

    富弼道:“如何确定有理无理?”

    张斐道:“这就得看庭长的判断,律法也不能规范到事无巨细,有些事情,还是需要庭长的能力,我们只能在法律上,给予他们权力。”

    富弼稍稍点头。

    赵抃也道:“我看也只有这样。”

    于是,赵抃找到李变,让他上诉到最高皇庭去。

    而张斐也给出判定,要求封丘皇庭给予调查。

    可见张斐虽然不像在河中府皇庭或者检察院时,天天要处理各种的案件,看似比较清闲,但他的权力可是增大不少,他判决的案件,几乎等同于律法,大家都得根据他的判决去处理案件。

    目前宋朝在各个方面,都是处于奋发向上的态势,一切都在欣欣向荣。而西夏方面,则是在一步步在走入绝境。

    那王韶采纳了马天豪和鲁斌的建议,设法离间西夏与吐蕃各族的关系,效果也是立竿见影。

    甘州、肃州的西夏权贵们,看着河湟如此繁荣,而这本是属于他们的,奈何朝廷严禁与宋朝贸易。

    既然我不好,那你们也别想好。

    阻止熙州与西域的贸易,也算是在削弱熙州,符合西夏的利益。

    关键打劫商队,是他们的传统技能。

    真心找不出理由不去打劫。

    于是乎.!

    熙州,府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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