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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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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战(完)(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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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一贯钱,以钱币和盐钞为主,粮食为辅,从下个月开始发放,凭借兵籍从提举常平司领取。

    并且,确保盐钞能换取等量的盐。

    那些士兵当然答应,因为他们之前就没有想过这钱,只是瞅着陈光眼馋,能给就真的不错,分期就分期。

    最终,在皇庭的主持下,转运司与检察院、法援署达成和解,并且签订一份赔偿契约。

    而这份契约,将为今后索赔提供判例。

    因为转运司不是拿不出这么多钱来,毕竟目前才五百名,一万贯左右,但转运司的理由,是会影响到官府正常运作,故而选择分期赔偿,而且不计利息。

    官府可以这么干,百姓欠官府的钱,也能这么干,如果百姓欠官府的钱,都可以分期偿还,欠地主的钱呢?

    当然,最最最最关键的是,士兵将与公检法绑定。

    既然是分期赔偿,士兵肯定还得依仗公检法,单凭他们肯定是斗不过官府的。

    那他们必然会拥护公检法的。

    这将为公检法在西北全面推广,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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