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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虽然他深深怀疑,老爷子喜欢灌鸡汤的习惯,其实就是早期创业时,钱不够,只能靠着鸡汤忽悠年轻人,从而养成的。
老王当即反驳道:“可是,整个行业不都是这样吗?”
他说这话很有底气。
随着热钱开始涌入华娱圈,不独敦煌,整个行业确实都在项目推进上都变得激进,但从业人员是不会立刻“爆兵”的,随之而来的自然是每个人的工作负担加重。
老王有信心,敦煌的待遇绝对不是圈内垫底的,还要啥自行车呢?
王维摇摇头:“还是不一样的。其他的公司可没有要求高难度的影游联动,也没有不停‘折腾,员工来压榨他们的潜力……”
“总不能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吧,这种老板,在电视剧里都活不过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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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谁都知道我们赚了不少的情况下。”
老王瞪眼,觉得自己有被diss到。
好吧,道理他都懂。
但是,不抠门的老板,那还叫合格的老板吗?
奈何,他的反对,在敦煌内部一片赞同声中,太微弱了。
王维这个最大的股东都主动反水了,作为既得利益者的徐道行、周霖等人,难道还会脑子进水地反对吗?
加薪提议,get!
当然,加薪不是王维大手一挥,敦煌所有人就涨多少工资那么简单。
华娱圈各工种的薪酬体系本来就复杂异常,加薪亦不能一概而论。
譬如——
业内能给到非投资人最顶级的待遇,是拥有电影的部分版权——与分红相比,拥有部分版权权益,相当于拥有了一张长期饭票,可以源源不断带来收益的那种;
当然,这种待遇,只是极少数中的极少数。
至少,王维作为制片人或导演的身份,都是无法获得这种资格的,自然也就不列入“加薪”方案了。
次一等的,就是电影票房收入分成,更准确来说,是先期票房分成;
….
也就是说,无论收支是否相抵,只要电影有进账,不用考虑是否达到盈余,就可以开始按比例获得分成。
——毫无疑问,这种分账方式,对电影公司而言风险相当高,能谈下来的都是最顶级的大腕制片人或导演,而且他们也不是每部电影都能谈下来,基本也不考虑列入“加薪”方案。
接下来就是相对主流的基于收支平衡点的分成方式了;
具体来说,就是以支付较少的预付薪酬,但许诺更康慨的后期票房分账来跟导演等主创谈合约,但分账的前提,是电影公司收回制作和营销成本。
王维之前获得的分成合约,就类似于这一种。一旦影片大卖,分账的数额会相当可观。
有王维的例子在,这终于被列入了“加薪”方案——简单而言,与敦煌合作的导演或制片人都可以谈,具体分账比例以实际谈判为准。
更大的突破是,部分高水平、有突出贡献的编剧、摄影师、剪辑师等幕后创作人员,也被纳入了票房分账范围!
要知道,按照华语电影幕后人员协会与资方的谈判协调,这些工种能获得的分成方案,充其量是一定比例的净收益分成。
——而在业内的会计体系下,净收益往往是空中楼阁。
相较而言,敦煌的加薪方案就实在多了!
当然,对于“高水平、有突出贡献”的评判标准,还需要后续的细化。
而加薪方案对于其他底层员工也没有落下——
除了行业前列的固定薪酬后,敦煌提出了“大红包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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