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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任时光里的布鲁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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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光(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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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来得过于突然,我没意识到这竟是我与小青见的最后一面。

    半月后我收到一张来自厦门的明信片。小青说她刚把厦门玩了个遍,暂时在厦门的酒店里上班,还留了电话;她说她是候鸟的性格,不会在一个地方呆很久;她怀念和我一起的日子,对于这次突然辞职和失约的绍兴之行,她向我道歉。说如果有缘,希望以后能补上。最后邀请我有空去厦门时找她玩。

    看来我还是把她看简单了。就这样,小青成了我的未解之谜。

    我觉得小青邀请我去厦门玩是个礼节性的说辞,骑行绍兴的计划也因无人响应而一直搁浅。

    我消沉了一段时间,整天无精打采。这种浑浑噩噩的日子直到我遇到了我的西方音乐启蒙人——光,才让我重回对生活的积极状态。

    我清楚记得第一次见到光是在湖畔宾馆四楼的电梯厅,他正巡房出来路过景观窗户,窗外夕阳西下,阳光令人炫目。亦如他的名字。

    光比我大一岁,瘦高个,皮肤白净,戴一副金丝眼镜,文质彬彬。说话声是醇厚的男中音,不紧不慢,温文尔雅。工作性质原因,我行动比较自由,常去他那儿串门,音乐是我们共同的话语。

    幼时父母工作忙,上幼儿园年龄尚早,曾在寄养家庭呆过一段时间。那户人家有一台收音机,故我对于音乐的启蒙较早,四就常在父母单位的同事面前表演样板戏,毫不怯场;学生时代又遇到来自音乐世家的同学榕生,让我领略到音乐的无穷魅力。那时以听港台流行乐为主,麦当娜、杰克逊等国际巨星的名字也有耳闻,但能听到的机会十分有限,对于浩瀚的西方流行音乐还是完全陌生。

    光十分低调。之前我一直不知道,我面对的是彼时杭州城里少有的几位西方音乐“学者级”人物之一。我有次在他面前炫耀学生时期听过的英国威猛乐队(ha)的《Carelesshisper》(无心快语),以证明我听英文歌并不晚。

    光笑着说:“你知道美国的威猛乐队吗?虽然他们成立比较早,不过最后还是英国的威猛乐队红了。”

    我吃惊不小,光继续说道:“威猛乐队是第一支访问中国大陆的西方流行乐团。四年前(1985年),威猛乐队最红火的时候他们就来过北京工体了,在一个人们甚至不知何为摇滚乐的国度里,上演了一场史无前例的摇滚演唱会,盛况空前。国人第一次真正面对面地感受到摇滚乐的强大魅力,体验了世界第一流摇滚乐队的风采。”

    我彻底傻眼了,发现光就像快磁铁吸引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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