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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祖国之弹唱与阅读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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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章 【R】0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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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嫁狗随狗”,在家遭受家暴只怪命不好。但随着女性权力的苏醒,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对家暴说“不”,特别是那些从小就“及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独生女,哪里忍受得了家暴?因此,因为家暴而离婚的案件已经越来越多,而每一件家暴新闻,都会令更多的女性对婚姻产生畏惧。而因为发达的传媒,各地家暴新闻不断冲击着未婚女性,让部分女性对婚姻望而却步。很多父母也变得越来越开明。与其孩子结婚后受家暴,还不如不结婚。

    2017年6月四川董芳女士因为遭遇丈夫家暴、左耳鼓膜穿孔失聪而起诉离婚,却被张法官一纸判决、三次拒绝,理由是:要给男方机会。

    2017年11月份开始,董芳女士经过三次的上诉,法院判决都是不予离婚,张法官的理由是这样的;张法官还表示,董芳女士夫妻之间还是有挽回余地。

    然而,从董芳女士提出离婚后,丈夫发来的信息可以看出情况并不乐观,打女儿是因为女儿犯错不改,打妻子则是她不公正教育孩子,并且威胁收留母女俩的亲戚,“会很倒霉”,要求妻子和女儿“尽快认错道歉悔改”。

    事后,董芳女士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2018年12月,董芳女士提出二审申请。而对于要求“冷静”的一审判决,几乎所有人都表示无法冷静.

    对于法官的判决:不予离婚,再给受害人老公一次机会?!

    上天给了男人更大的力量,希望他保护女人,也给了男人更多的理性来管理自己的力量,家庭暴力发生的两大内因,一,男人误用的了自己的力量,二,男人没有准确使用自己的理性。

    还有一大外因,相关执法人员也没有合理使用自己的权柄.

    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统计显示,全国24.7%的家庭发生过不同程度的家暴。

    妇联系统每年受理家暴投诉近5万件。

    2016年3月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而这一年保护家暴受害者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全国法院发出总数却只有680份。

    投诉这么多,需要保护的却这么少,问题就在于,认定为家暴,需要受害者举证,这并不容易.

    而且,就算有证据,在《反家暴法》缺乏实施细则的情况下,家暴认不认,保护令发不发,还得看法官怎么想.

    【家暴、故意杀妻等致妻死的案件,2020、2019、2018、2016、2015和其他年份分别是6、3、5、2、1和4件共21件】

    中国300起杀妻案,只有6个判了死刑;家暴杀妻,实案中多适用中国刑法第260条虐待罪最高判七年,不算故意杀人也不算故意伤害;只是因为故意伤害/杀人[证据不足]?

    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最显著的区别就在于,行为人对轻伤以上结果的主观态度。虐待罪中,无论是虐待致人轻伤、重伤还是死亡,行为人对这些结果都不是故意的.

    78份判决书,杀妻案多因情感纠纷,杀夫多因家暴;

    62份故意杀妻案,68%的杀妻案件发生在家中,因情感纠纷杀妻占45%;

    16份关于“杀夫”的故意杀人案,故意杀人罪,死刑;

    9例案件为妻子不堪忍受丈夫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而杀夫,另有7例因夫妻情感不和、家庭琐事或因怀疑丈夫在外乱搞男女关系起了杀夫念头;

    2005年柴静在《新闻调查》的特别节目《沉默在尖叫:女子监区调查》,更是实证。

    【或许,不婚或独身,才是对女性最大的友好。】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数据表明,与婚恋相关的故意杀人案件自2012年以后,呈明显的上升趋势;其中,男性凶手与女性凶手的比例为9:1;也就是说,杀妻案是杀夫案的九倍。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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