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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迷丫鬟美又飒,拐个大王当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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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两年之约(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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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要向上爬,尽量磕最少的头。”

    “我……我也是为了家人。”

    “你才穿来多久,跟这家人处多久?我是穿到这里长大的,难道我就没有?他们也有,初鱼的娘、蒙荷的奶奶……”

    “她们都是夫人的人。”

    “能保证他们永远都是夫人的人吗?”

    “那你也不能保证我永远是夫人的人啊!”

    “不,你也不是夫人的人。你是你自己,我们从同一个地方来,我们都是有底线的人。”

    完犊子,说不过他。呜呜呜……赎身也是要看主家的,能碰上个不要脸的,不给赎也没办法,律法就是这样。

    当初莫嬷嬷给她的那个契约,确实有约定甘灵珠出嫁前可获自由,可关于有钱赎身那一条,前面加了一句“双方协商同意”。

    当时就感觉这里会是个坑,却没有能力反抗,能有上面那一条就不错了。没想到自己会发大财,没想到应验的这么快。

    “那……你说怎么办吧?”

    “三年,我能中举。”甘博翰端起那杯早凉透的茶。心中暗叹,现代女人就是难搞。

    “半年。”红初柳自以为自己学精了。

    甘博翰凉凉地看着她。

    “一年吧。”

    “两年,不能再少了,我再去寻人,培训和考察也要时间。”说罢,打开小木箱,拿走一个金元宝,坐回书案后。

    红初柳瞪大了眼:“那……那是我的元宝。”

    甘博翰真不搭话,拿起一支笔在纸上写着字。眼见红初柳抓狂想要上前来抢金元宝,头也不抬地说了一句:“你不要《放身书》了吗?”

    “!”红初柳像是被下了定身法,一双手张牙舞爪地盘在甘博翰头顶。..

    “要,要,要!公子您辛苦啦,奴婢给您去沏一盏热茶。”甘博翰不用抬头,也知道她变脸的速度,无奈的摇了摇头。

    现在就把《放身书》给她,这次就是真的说话算数了!她可以现在就拿着这个文书提前去衙门备案。

    备案后两年之内主家也不能卖她,只要不作女干犯科,就真真正正的、顺顺利利地获得自由。

    两年后,也有了。正是青春美貌,豆蔻年华,想想就得美得不要不要的。

    红初柳脸色绯红,喜悦溢于言表地走出书房去泡茶,惹来院中不少小厮私下嘀咕。

    “得手了?”

    “不可能!”

    “赌十文!”

    “赌就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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