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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两天里,四个人找了将近三十家,都没有问到罗秀梅一家的下落,有的人只是模模糊糊听过这个名字,有的人已经记不太清楚了。
但也不算没有收获。
至少他们从每个对过去还有点印象的人口中拼凑出了一个不算完整,却也能解释为什么当年罗秀梅一家会那么着急搬走的原因。
“我当年是听说那女娃子家里人贪钱,人家出几百块钱就把孩子给送过去了,之后怕人吵着回来闹事,就把家给搬了,一不做二不休的。”
“我就住他们隔壁,那晚上那女娃子在院里哭,说自己不想嫁人,听得可清楚了,就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也不知道她现在过得怎么样。”
“不是我说,当时的条件能给几百块都好了,他们家人口还那么多,照她妈当时的说法就是,反正生了好几个,能赚一点是一点。”
沈湘听得直皱眉,“那您还记得她嫁过去的那家人住哪儿吗?”
老大爷绞尽脑汁想了想,“这个嘛.........”忽然间他灵光乍现,一拍大腿:“就在香溪那边儿,那家有个傻儿子,我记得特别清楚!”
宋淮均立刻决定:“现在过去香溪。”
无忧镇本来就是好几个村子合并而成的村镇,其中就包含着香溪这个村,只不过位置在村镇的边缘地界,那边的人口数量并不是很多,还得翻越两座大山才能摸得到路。
绿皮车司机顶多就把他们送到了路边上,因为车子到了位置基本开不进去,沈湘他们只好下了车,路边有一个摇摇晃晃的牌子,依稀可见香溪这两个字。
四面全是大山环绕,周围寂静到连飞鸟的声音都没有。
难以想象罗秀梅当年是怎样被家里人给送到这几乎与世隔绝的地方。
如今过了这么多年,也不知道她还会不会在这里。
只是他们都已经走到这里了,说什么也得去看看,手里的信总要有个归属。
早上刚下过一场暴雨,山里的路尤其难走,泥泞满地,唯一能走的地方就是小路边缘的草丛,几个人才走了十分钟,裤脚和鞋子都脏得不成样子。
沈湘倒是没洁癖,就是宋淮均有点儿。
他看着脚底尽管已经百般注意却还是染上了黄泥的白鞋,心情忽然间不是很好,沈湘刚转回来就看见他眉毛拧成结的模样,下意识拍了拍他肩膀柔声安抚道:“没事啦,等我们进去之后再找点水洗洗。”
宋淮均怔了一下,脸色有些不自然。
兰花花苦着一张脸跟在沈湘身后,又要避开溅起来的黄泥,又得仔细着脚下时不时就会出现的绿色大肥虫,整个人欲哭无泪:“湘姐,咱们怎么像在拍荒野求生呢?”
李木饶:“荒野求生都没咱们惨。”
他就纳闷了,事情到底是怎么发展到现在这一步的?
明明设想中只是送封信,来回可能也就两天的事儿,他还想着能美滋滋地在无忧镇吃点儿好吃的,然后顺带捎点土特产回去,结果谁成想,几个禾典的人现在跋山涉水往深山老林里走?!
这确定不是拿错剧本了吗?
“行了,别抱怨了。”沈湘一手拎着兰花花,一手挎着单肩背包,整个人看起来又飒又靓丽,“咱们做好事不留名,这次权当是来锻炼了,宋淮均,你说对吧?”..
她这状态,倒是挺想得开。
宋淮均也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心情突然间变得挺好,头一次以一种极其温和的态度回答了沈湘的话,顺道嘲笑了一把李木饶:“确实,与其在这里抱怨,倒不如赶紧把手里的事情做完,人家都明白的道理,你居然还不懂。”
沈湘比了个胜利的手势,“说得很对!”
李木饶:“...........”
所以谁来告诉他,这俩又是从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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