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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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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歌曲收入(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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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呀,她对电影一点也不感兴趣。

    “你有的。”方良道。

    杨玉莹摇头:“小弟弟,你做个好事吧!我哪能借钱你投资电影。”

    她以为方良要找她借钱。

    方良解释:“不用,你帮我多唱几首歌就行。”

    他现在一首歌的版税收入随随便便过百万,而且还会源源不断的进账,要不是国内音乐市场不健全,这个版税还会更高。

    怎么说呢,就是版税分配不合理,隐瞒了真实的销量和播放量。

    比如的点播,方良基本是拿不到钱的,只有港台那边的点播能拿到,不过是被刮了一层皮的。

    但他的歌很火,听的基数大,在那边还是能赚到钱。

    说出来可能有人不相信,方良最大的收入来源除了给歌曲授权以外,是他不看好的无线音乐,也就是手机通信这块的手机铃声、彩铃、点播、试听等业务的收入。

    还是他用十年后的眼光错看了现在的音乐市场,现在的无线音乐虽然在走下坡路,但还是很火的。

    国内盗版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之前,也只能靠无线音乐了。

    很多创作者辛辛苦苦创作出一首歌,由于版权分配问题,不赚钱的大把。

    庆幸的是盗版的问题已经开始在解决了,今年肯定会比往年的环境好。

    盗版问题解决之后,就是抄袭的开始,这是后话。

    当然,方良不能完全靠无线音乐,还是要出专辑,网络收费,给授权,卖版权等。

    现在他就是给授权,所以他需要歌手帮他把歌唱红,唱红之后,只要歌手是商业行为唱他的歌,唱一次就要几十万的给,不爽吗?

    当然这是超红的歌的价格,就比如方良最近唱的《水中华》、《中华民谣》在电视台唱一次就大几十万钱。

    刚出来,还是热度最高的时候。

    所以这也是音乐创作者要给顶尖歌手写歌的原因,只要能红就有源源不断的收入。

    不红,没有传唱度,相应的授权费就很少,附带的其它收入也会变少。

    创作者和歌手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杨玉莹没有犹豫,满口答应:“可以呀!你有什么曲子,都可以给我唱。”

    反正她也需要新作品,要不然老是翻唱老歌也没新鲜感。

    而且唱别人的歌也是唱,唱方良的歌也是唱,唱方良的歌她还是原唱。

    顺便提一句,一首歌歌手只有表演权,不享有版权。

    “好,到时候让丁古联系你吧!”

    方良写好曲子都是直接给丁古制作,需要的时候直接录人声。

    如果需要发行的时候,方良会提前听一遍曲子,没什么问题才会发行。

    丁古就是方良的御用班底,每天的任务就是制作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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