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长安,我来了!
走在大街上,看着周围的人来人往,少了一些江南的精致典雅,多了一些粗犷和豪迈。
顺着人流,大约走了一个多小时,一路上看着路边的人文风景,到了一条人声鼎沸的街道。
各种叫卖声,招呼声,充斥在耳边。
方同随意的打量着这里,手里拿着一些小吃。
这里的物价普遍低于南方,而且10月的天气已经逐渐变的凉爽起来。
找了一家24小时营业的快捷酒店,方同好好的清洗了一下风尘。
坐了这么久的火车,尤其是硬座,还是比较累的。
连续休息两三天,方同的精神才缓过劲来。
这天傍晚,方同在附近吃了饭,随着人流来到附近有名的酒吧一条街。
这里灯红酒绿,各种醒目的招牌映入眼帘。
“欢迎光临!”方同停在一家名为《小酒馆》的酒吧门前。
几个穿着旗袍的靓丽女子齐声弯腰欢迎。
方同走进去时,里面已经坐了有七八成的客人了。
方同走到吧台,要了一杯冰爽的啤酒,虽然其他酒他也喝,但是想要舒服还是喝啤酒过瘾一点。
中间的舞台不大,放着一些乐曲以及一台并不怎么高档的钢琴。
这时上面正有一个人正在唱歌,而且唱的歌还是他的。
虽然网上有很多人在翻唱他的歌,但是方同并没有去理会,主要那些人并没有在公开场合以盈利的方式去演唱。
但是在这个遥远的北方城市也有他的粉丝,倒是出乎他的意料了。
一杯接一杯的喝了七八杯啤酒,方同脸上泛起一丝红晕。
听着周围的人闲聊,原来这个酒吧没有驻唱,有谁喜欢唱歌都可以上去唱。
如果台下的观众喜欢听你唱的,那么他们就会请你喝酒。
这里的环境比较吵杂,但是这一刻,方同却比较喜欢这里。
因为这里让他感受到了久违的烟火气息,人情味很浓。
也许,这就是属于北方人的豪迈和粗犷吧!
摇摇晃晃的走上舞台,方同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上来。
只是感觉这个舞台对他有一种莫名的吸引力吧。
又或许让他想到曾经美姐的小酒吧一样。
那个他短暂驻唱过的地方,酒吧就有酒吧的文化以及魅力吧。
一阵清脆的吉它声突然响起,周围聊天的人都转头或者抬头看向舞台。
一个长袖衬衫牛仔裤的年轻人正坐在舞台的高脚凳上,拨弄着怀里的吉他。
“嗨,兄弟,来一首!”台下的一个壮汉喊道。
“会不会?唱的好,请你喝酒,管够。”有一个美女也起哄道。
方同侧身的脸庞露出一丝莫名的笑意,论唱歌,他还真没有服过谁。
“唱不唱啊,不唱下来吧。”
没有理会台下观众的叫喊声,方同仔细的听着琴音。
这把吉他的音调都不准,他在校音,凭自己的耳力。
叮
咚
“好厉害!”坐在下面的一个长发男子神情严肃的说道。
“什么厉害?”旁边的人问道。
“我说这个人很厉害,他在凭耳朵听音,校准吉他的音准,现在很多人都是靠软件或者工具校音,但是这个人凭着自己的耳力校准了音。”长发男子知道周围的人大多数都不懂乐器,所以就给他们科普了一下。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走在无垠的旷野中
凄厉的北风吹过
漫漫的黄沙掠过……”
方同即兴的弹唱了一首《北方的狼》,当歌声落下,所有的人都欢呼起来。
“好听,兄弟,再来一首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