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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灯初上,夜色将近,街上依然人来人往。有人伸手跪在地上乞讨,有人踩着皮鞋去纵声歌舞,还有的人拉着黄包车寻找顾客。
穿着西装长裤的大肚富绅,烫着卷发挎着皮包的时髦女郎,叫卖着鲜花的姑娘,街道两边夸张硕大的各色店铺招牌下,逐渐渲染出大上海的繁华。
“南南,别紧张,这里很好玩的,”屈夏兰牵着文听南的手,“你看那些姑娘,她们结伴出来,你以后要是想也可以去学校,认识一些朋友。”文茂彦背着手跟在旁边,看着一大一小交谈,虽然一直都是屈夏兰在说,文听南在听。
“砰——”
有个小男孩儿撞了过来,就接触了一瞬间,小男孩露出个很灿烂的笑容,弯着腰不停鞠躬,“抱歉先生,抱歉小姐,抱歉女士!实在是抱歉,请您饶恕我的愚蠢!希望您有快乐的一天!”
小男孩儿边说边跑,不一会儿就一阵儿风一样走远了。
“真是个冒失鬼。”屈夏兰笑了笑,她今天心情实在太好,再说了,一个小孩子,不值得生气。
文听南看着小男孩跑远,消失在了拐角,还是个熟人,名叫秋仆,差不多一起长大,秋仆做了扒手。秋仆大概是育孤院被打的最多的小孩了,老是调皮捣蛋的,但他是个很优秀的扒手,所以院长妈妈也很喜欢他。
“我才不被那些笨蛋领养呢,还不如做个扒手,我自己去拿钱,当着他们的面!”秋仆大声说,他长的很好看的,但在自己脸上弄了一条很长的疤,“男孩子好看有什么用?我的手足够有用就好了。”
“你不想被人领养,也不想留在育孤院?”文听南问他,那是他们唯一一次谈话。
秋仆眼里闪着一种当时她并不懂的光,他爬上了围墙,对着站在围墙下的文听南说话:“不想,可我想活着,我不想死。你不懂,我在外面见的人太多了,我一件知道自己是个怎么样的人了。”
他见的人确实多,三次没被人挑走他就学着当扒手了,第一次去的时候他拿回来一包糖,被人打的很惨,但是还是拿回来了。“我是故意被他打的,我不想白拿人家东西。”秋仆对育孤院其他人说,顾吉月说他是个傻子没给饭吃,但是其他小孩却很高兴。
被领养之后这还是他们第一次碰面呢,真是好久不见啊。
“那是个扒手,”文茂彦说道:“经验还很老道,我差点都没发现。”
“扒手?”屈夏兰惊呼一声,然后开始翻看自己的包,一条不明显的口子贯穿了表面,里头的钱已经不在了,“真不知道他怎么做到的,真可恶。”
文茂彦看了一眼文听南,然后走到屈夏兰身边,拿过那个小皮包看了看,“没事,我身上还有钱。况且你这个包用很久了,一会儿再去买一个吧。”
一家人还是去了百货大楼,除了给文听南买旗袍,就是给屈夏兰买个包包。
这天以后,文听南跟着屈夏兰去学校,屈夏兰总是很高兴地给其他老师说这是她的女儿,很漂亮,很懂事。她想过把文听南带去学校,但是文听南所展现的聪明让她知道,学校没什么东西可以教她。
这令她十分开心,拿了很多自己的书给文听南,只要她想看的书都给她弄来。屈夏兰也带她去戏楼,戏楼里的人说她是小淑女,真像文先生的亲生的。
很长一段时间,这个家开始变得越来越好,屈夏兰也敢让文听南独自出门了。文听南带回了芽芽,算是过了名路,一家三口变成了四口。
“叮铃铃——”
电话响了,文听南小跑着接了电话。
“喂?屈女士吗?我是育孤院的院长,顾吉月,不知道最近南南有没有听话?”电话里传来顾吉月有些沙哑的嗓音,带着一点点乡音,听起来很是温暖。
巧了,她还没去呢,人就打电话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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