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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霞道:“请问,站在被告席上的就是林雨霞女士吗?”
“是,我是林雨霞。”
“我想向你提三个问题可以吗?”
“完全可以。”
“刚才控方律师说你在十五年前你去了李青梅的店铺,具体去的时间是哪一天的哪一个时候,你还记得吗?”
“这个当然记得——是十五年前的五月二十三号那一天。”
“你为什么会记得那么清楚?”吕启明笑问。
“因为我保存了那天叫李青梅签字的协议书。所以,我记得清楚。”
“好的,这是我问你的第一个问题。”说完,他又把头调向李青梅。
“请问,控方当事人李青梅,我的当事人说的这个时间是对的吗?”
“是对的。的确是十五年前的五月二十三号。”李青梅回答。
“你又干嘛记得这么清楚?”吕启明又是轻轻一笑。
“林雨霞逼迫我签的合同我也留了一份。再说,那是我失去我赖以生存的店铺的一天,怎么会不记得?”李青梅很是激动地道。
“好,现在我来问我的当事人林雨霞女士第二个问题。林老板,刚才控方律师说那李青梅看见你写的是整个店子价值五千一百块钱她便不签,情况是不是这样?”
“情况当然不是这样。她当时说的是:“幸好林姐把钱帮我还给了那个刁蛮恶毒的王素芳,所以,我愿意把整个店子加上我自己的房子都给林姐!””
谁知,此话一落,在整个法庭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李青梅气得高声叫道:“林雨霞,你在胡说八道!我什么时候说了这样的话?在你逼我签字的现场,我根本就没有提及王素芳!”
这时坐在旁听席上的王素芳忍不住了,站起来大骂道:“李青梅,你这个死婆娘,竟然背着我这样骂我!”
旁听席上的人也是议论纷纷:
“这是怎么一回事?原来是李青梅为了感谢人家林雨霞大老板自己主动地把店铺送给人家的呀?既然都是自己心甘情愿地送的,这又回来打官司要回去,这样做也太不人道了!”
“不对,我觉得有问题,即使说,那李青梅为了感激林姐的恩情,愿意把铺面以五千一百元的价格连同存货一起抵付给林姐,但是,她也用不着把自己的住房都抵押给对方吧?要知道,连住家都没有那怎么在世上生存啊?”
“这也难说,刚才控方律师不是说了,她要去投奔她的舅舅吗?”
“再要投奔舅舅,她也不至于把住家都和着自己的店铺一起送掉吧?万一,她去投奔舅舅万一不成,那怎么办呢?”
“肃静!肃静!辩方律师是不是还有问题还没有问完?请问辩方律师,还没有问完的问题你还需要问吗?”法官见下面吵闹成一片,赶紧敲起了那个“公平锤”大声地吼道。
“当然,法官大人,在这关键的时刻,我当然要问!”吕启明顿时显得信心十足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