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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袋,林晗弋猛地睁开眼睛,入目是整洁干净的房屋,格式有些像后世的宾馆,简单却不算简陋。
掀开薄被下床,脑海中翻滚的画面让她一刻也待不下去,只想快速离开这个地方。
“你要去哪?”
被压低的清冷男声在身后响起,林晗弋这才注意到窗户边的位置站着一个身材欣长的高大男人。
采光不好的屋子遇上磨人的阴雨天,让林晗弋看不清他的面容,却多了一份恼人的压迫感。
指甲陷入掌心传来的刺痛感转移了林晗弋的注意力,让她能用自己迟钝的大脑做简单的思考。
“谢谢先生带我避雨,不过我现在该回家了。”
明显撇清关系的话让男人的脚步一顿,放在裤兜里的大掌下意识的摩挲了两下。
“你不记得我?”
说不上来是什么心情,明明他该松一口气的,这样他内心的愧疚就可以减少两分,可这话从面前之人嘴里说出来却让他烦躁的厉害。
记忆和十三年前重合,他才发现原来这个瘦弱却坚强挺立的身影竟是牢牢的刻在了他的脑海里。
“先生说笑了,我就是一农家妇人,哪里会认识先生这样光风霁月的人物。”
对,就是这种感觉,明明是村里长大的,可不仅容颜娇俏,说话也文雅礼貌,和村里粗鄙不堪的村妇教养出来的天差地别。
所以他才会控制不住体内的药性在那样的环境中伤害了她,且像上瘾了一般,一遍又一遍,毫不知足。
幸亏林晗弋不知道他心里的想法,不然肯定控制不住自己的洪荒之力,呸他一脸。
头一次见到有人能把不要脸说的这么清新脱俗的,就因为她见识多,被她爹妈养的好,就活该被他玷污?
心脏染上恶臭的人看什么都像狗改不了吃屎,见了就下意识摇尾巴,控制不住自己欲望的畜牲哪里会有什么良知和道德。
林晗弋以为自己这么说男人就会顺水推舟放她走,可她还是低估了面前这人的恶心程度。
男人表情戏谑,带着满满的恶趣味:“不记得啊?那要不要我帮你回忆一下?”
“我记得十三年前的蓝色肚兜上好像绣了一个弋字来着,不如我叫你小弋好了。”
他突然觉得好友的提议也不错,既然自己对她有感觉,那养着当个乐趣也无妨。
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是容易念念不忘,或许得到了自己就腻了呢?
左右自己不差那点钱,还能弥补一下自己多年前犯下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