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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的语气很笃定,还呲呲的笑着。
“笑个屁,真像个面饼。”叶宛心里说。
打那以后小齐王再上高,叶宛就在底下眼巴巴的望着,也没有再丢枣糖打他。
这件事到现在已经过了好几年,但是一提起小齐王,叶宛依然记得他笑着拉起他的手,露出两颗小虎牙的样子。
小齐王一直到父亲述职完毕,离开的时候来道别,叶宛记得他头顶的包才刚刚消下去,留下了一块红色的印记。
现在叶宛成了没了庇护的孤家寡人,不知道这个家伙会把当年的枣糖之仇都报回来。
一定会的,叶宛猜想。
叶宛抱着小猫,下巴在它头顶蹭了蹭:“到了那边也许会更坏,罗刹你要是同意我去的话,你就摆摆尾巴。”
猫咪像听得懂人语一样,抬头用澄澈的眸子看着叶宛,尾巴果真就动了一动。
“好吧。”叶宛服了气,抱着罗刹离开了园子。
罗刹是一只橘色花猫,刚生下来还是小奶猫的时候就抱了来,给叶宛作伴已经有好几年的时间。
这猫随了主人的性子,性格中有一种隐忍的狠,在成国公府中,白兰氏偶尔来找叶宛,罗刹就站在高处去抓白兰氏的头发。
有罗刹在,白兰氏来的时候规规矩矩的发髻,走的时候必然要被它抓得乱蓬蓬。
白兰氏,原姓“波利安菲亚”,祖上来自罗斯国,是叶宛的婶娘。
由于她名字一长串,足足有二十个字左右,够念个半天,叶宛的二叔叶增寿嫌麻烦,就直接称其为白兰氏。
叶增寿兄弟三人,幼弟早夭,兄长叶维志是前任成国公,也就是叶宛的父亲,去世已经三年有余。
叶维志膝下荒凉,只有叶宛这一个儿子,父亲去世后,叶宛无所依靠,只能寄居在叶增寿府上。
白兰氏是叶宛名义上的婶娘,之所以是名义上的,是因为叶增寿极其喜欢拈花惹草,叶宛婶娘众多,但是白兰氏是始终居于首位,屹立不倒的那一个。
白兰氏虽是异国人,但是汉话说的极其顺溜。
偶尔的她会找叶宛来玩,但是叶宛并不愿意和她交心。
这会儿叶宛正躺在摇椅上假寐。
白兰氏轻摇罗扇,娉娉婷婷的走过来,在扇子后面时不时看着叶宛的脸。
这几年家中变迁,叶宛看尽人情冷暖,他已经习惯有什么烦心事就去睡觉,一觉解千愁,梦里什么都有,睡醒了什么都忘了。
一日三餐吃的顺心,有耐读的话本看,有两三好友,叶宛就知足且逍遥。
在斐朝,话本是大热的行当,普通的百姓没有太多的娱乐,就喜爱在闲暇时间读上三两页话本打发时间。
话本是他好友金则钰写的,不用花银子买。
其实这些署名金则钰的话本拿出来,其中有一部分的精华的章节都是叶宛代笔。
两人合作,金则钰只要把场面铺足了,叶宛写华彩章节就好。
叶宛和金则钰经常玩的游戏是,叶宛随便把新出炉的一个词用墨挡上,变成口口口口,金则钰去添上,保准和叶宛想的是一个词。
话本的收入,金则钰留了一部分玩乐,其余的大部分都给了叶宛。
所以叶宛手里的银票一大把,只是不显山不露水。
他在众人以为的迷蒙表象中,过着逍遥恣意的生活。
白天睡的时间长,其实是因为晚上在坊间玩的太久。
斐朝都城洛安,城中有一百零八个坊,有的是玩乐的地方。
叶宛在其间流连忘返。
虽然深夜出去游玩的事情,成国公府里的人并不知晓,但是叶宛成日里大睡特睡,久而久之就有了一个不学无术的名声。
等到白兰氏到了近前,叶宛才懒洋洋起身,深施一礼:“白兰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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