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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骂夜流山真是个败家玩意儿,是个被人卖了还要帮人数钱的猪头。
“他家铺子在哪,我随你一起把你东西退了。”
“不行,我好不容易找到的‘古玩"店,里面东西也是我所喜欢的。”夜流山拒绝道。
“你拿玉簪做什么?”
“送给灵蝶仙子的。”
“那这毛笔呢?”
“修武之余,写写诗,陶冶情操用的。”
....
“师兄,你没觉得这毛笔很吸引人吗?”
“是吗,我的眼睛告诉我,它什么图案也没看到,也感受不到哪里能够吸引我的地方。就是一支破笔罢了。”蓝染生不留情的打击说道。
“你,不与你争执。”夜流山也觉奇怪,莫非只有我这么认为的?
而后,他不信邪的拿到老马夫面前,他观摩许久,得到的定论也和师兄所说大致相同。
可直觉告诉他,黑色毛笔便像是有股磁力那般吸引着他。令他毫不犹豫的买下。
虽然看起来朴素无比,并没有蕴含类似于法宝之类所散发的能量,如蓝染生所言,也许是因为放置太久上面的图案锈迹斑斑,看不清写的是字还是画的是物。
难道真是我感觉错了?
“师兄,给我纸墨。”夜流山似是想到了什么,要想鉴定毛笔,只能从墨水下手,看它所密密麻麻的毛发下能否一笔一划间,在纸张勾勒出内含持笔者劲力的锋芒!
只见,夜流山将墨水倒进石砚里,黑色毛笔嵌入其中沾满墨汁,铺起纸张正欲写上‘夜流山"三个大字,却惊讶的发现,无论自己如何使劲都无法在纸上勾勒字迹出来。
不一会儿,黑色毛笔却将墨汁全数吸收,其毛发又焕然一新的变为初始的模样。
于是乎,他便再次往毛笔里沾满墨汁,发现如出一辙。“这..这么神奇?”
夜流山再反复几遍实验之后,恼火地说“连字迹都写不出,要你何用?”
丢了又极为痛惜那一枚银两,这可是自己人生中买的第一件喜欢的东西。留着又起不到半分作用。
“罢了,你便充当少爷我的配饰吧。”夜流山自嘲说道,也如文人墨客那样将毛笔用根绳子系在腰间悬挂着。
既然是配饰,也要常伴于我左右。
想到残次无任何用处的黑色毛笔,又可以让石墨消逝的‘特殊"能力。
他的脑海间突然浮现二字,“就叫你残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