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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要走了!”
直升飞机席卷的风浪之下,一个身材窈窕丰满,生得珠圆玉润的妩媚女人发丝飞舞,脉脉含情地看着眼前穿着不合身西装的男人,眼神中满是不舍。
丁莎莎不知道自己这一走多少时候才能见到李春风,也许这一别就是永恒。
她从来没想过一个男人居然可以如此的走进自己心里。
“嗯,一路走好!”
李春风低头专心地系着扣子,却总是差一点,这扣子好像和李春风作对一样,总是对不准扣眼。
“草了,不系了,下次记得来的时候记得把我的衣服还我!这衣服我穿不惯。”
李春风骂娘放弃了,扭头看着丁莎莎胸前波澜壮阔的严肃的开口。
其他不说,这衣服可是李春风为数不多的新衣服,如果这么就让顺走了,简直血亏。
“丁三冷静!”
“丁二,我冷静不了,我见不得小姐受着窝囊气,你别拦我!”
“不是,我意思你直接拔枪,咱们不是这小子的对手!”
“……”
“我给你的纸条你回去再看,我现在要回家了,明天早上还得忙出活呢!”李春风慵懒地打了一个哈气,忙活了一天,晚上也不得消停,简直不给自己休息的时间。
就算自己是铁打的也不行啊!
“好,那,那我们,下次见!”丁莎莎凤眸红润,紧咬红唇,忍住眼眶中的泪水不让流下来。
她如此聪慧,怎么会不知道李春风的意思,他是希望还有机会和自己见面!
真是一个好男人!
“嗯,我走了……”李春风潇洒转身,单薄的身影消失在地平线的尽头。
丁莎莎望着李春风离开的背影,满眼都是李春风的影子。
“姐,那小子都走了,你看他干嘛啊!”丁昊穿着内外颜色极为不搭的西装不满地开口,这种农村小子怎么会吸引自己老姐的目光呢!
家族中那么多的青年才俊,无论哪一个不都要比这个乡下地痞强一千倍一万倍?
再怎么不济,也不至于抢自己的衣服啊!
“小昊,你不懂。”
丁莎莎绝美的脸庞露出骄傲的神色,脑海中逐渐构思出李春风的形象。
“他是一个与众不同的男人,只有当你和他接触的时候,你才能感受到他身上独一无二的魅力,那种不虚伪的真诚,这比家族中那些伪君子强一万倍!”
“也许,我爱他!”
丁莎莎清脆且坚定的声音传到丁昊的耳边。
本来就蒙蔽的丁昊顿时傻眼了,以为自己耳朵是不是坏了,堂堂上流丁家的嫡女居然说自己爱一个农村小子,这若是让其他家族知道,岂不是贻笑大方!
“求求你了,我的好姐姐,你回去可千万不要说你爱上了一个农村小子,否则,否则!”
“否则,你弟弟我可真废了!”
丁昊哭丧着脸哀求,每次丁莎莎做了什么错事,为了让丁莎莎长教训,丁父都会狠狠地揍丁莎莎……的弟弟丁昊!..
丁莎莎是全家上下的宝,没一个人舍得对丁莎莎说一句重话,动一次手,自然而言,所有的气都洒在了丁昊的头上了。
当然,这并不妨碍两人的感情极好。
如果丁父知道丁莎莎爱上了一个农村小子,丁昊绝对有理由相信,自己回去肯定要受惩罚。
夜色渐浓,群山公路中一个身影急速地奔驰,此刻,如果有些细看,就会震惊的发现,这个身影隐隐约约居然是一个人。
这人的速度堪比猎豹一般,浑身完美的肌肉充满了爆发力,好似希腊神话中的神子。
然而最关键的是此人呼吸。
狂奔状态下的李春风呼吸节奏平稳,似乎只是闲情散步一样,饶是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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