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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原,我成了鹿兆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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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章 矿(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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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着斥巨资开搞。

    这一片地方偏僻,运输困难,还得修路。

    再加上没有电,电力也得自己解决。

    工程量巨大,怕是和自己修建个军事基地差不多。

    前期投入恐怕都得上亿。

    然后再源源不断的投入,好几个亿应该是最起码的。

    还要解决美利坚的一些事,林林总总的麻烦的很。

    但是这些对于约翰家族来说,应该都还好。

    鹿兆鹏提供的那五千万,恐怕能帮助到的不多。

    约翰最少怕是都得投好介意,这样一对比相差的就有些大了。

    但是这地儿是鹿兆鹏找到的,一定程度上拿走三成利润也是合理的。

    约翰开始发力,准备着把这个金矿当成约翰家族的一个大项目来搞。

    要真像鹿兆鹏说的,有上千吨黄金,那最少都是十个亿。

    这么高的利润,足够让自己认真对待了。

    约翰:“鹿,太感谢你了,为我找到一个金矿,你是约翰家族永远的朋友。”

    鹿兆鹏:“这可不是为了你,别忘了这个金矿可还有我的三成呢。”

    “当然。”

    约翰不会贪墨鹿兆鹏的这三成,并且二人还签了合约。

    他总有一种感觉,继续和鹿兆鹏保持友谊,还能让自己得到更多。

    既然已经确定好有黄金矿了,其他的事就跟鹿兆鹏无关。

    约翰要采矿,最重要就是要拿到矿权证,以约翰家族的能量,要取到这些证这些手续不是什么难事。

    还有一点就是,鹿兆鹏发现了,这周围百里还有着许多已经被开采过了的矿洞,还有着许多正在开采的,恐怕也会是一个难题。

    会有别的同行过来搞事,但是相信约翰应该都能处理好。

    美利坚淘金热百年前就有了。

    一百多年前,一个叫马歇尔的木匠,正在建造锯木厂,水流推动水车时,在阳光下,水流中竟有多处闪现出耀眼夺目的光芒,他铲出沙子一看,竟发现里面有黄金。而且数量不少,一铲沙能淘出一勺金子。

    这个消息不胫而走,此后世界各国人纷纷赶来淘金,当地居民从开始的500人增加到二十年年后的15万人之多。这些人疯狂挖金,指望着不劳而获,一夜暴富。

    而有的人终究是不同的。

    有一个叫斯特劳斯的,但他没有挖黄金,而是以卖帆布为生。因为他发现当地矿工和淘金者们总在水里挖东西,他们十分需要质地坚韧的裤子,于是他用造帐篷的帆布做了一批裤子卖给他们,结果大受欢迎。

    瞅准机会,马上成立了公司,主要生产牛仔裤,后来过了一个半世纪,牛仔裤已经风靡全球,成为全世界男女老少都能接受的时装,而这家公司早以成为世界知名品牌,直到如今还在销售服装。

    还有一个,也没有挖黄金,反而向淘金者们销售铲子等工具,也大获成功,迅速积累了一批财富,之后又开了一家银行,供淘金者们存储获得利益。

    不需要任何土地的所有权,不借助任何昂贵的机械,你真的可以在河床的石子中发现黄金,或是静躺在泥土中,缠绕在树根中。只要有28克黄金,比一美分硬币还小一点,就能顶美利坚一周的薪金,并且在淘金热的早期,一周能淘到好几斤黄金都不足为奇。

    很多的淘金者都有了技术和经验。

    水流对金属的移动有帮助,这个地方可能原本什么都没有,而现在被水流带了过来。这片区域有很多优质的小粒洪水黄金。

    洪水黄金,指加州在冬季刚刚经历过暴雨、洪水等一系列极端天气后,随着天气变暖,大量积雪融化,湍急的水流将内华达山脉的矿脉冲开,意外将深埋其中的贵金属冲向下游。淘金者们预测,发现黄金的最佳时刻还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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