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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太史慈搬兵救北海曹孟德报仇伐徐州一(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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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慈时年二十一岁,被选为使,就抄近路日夜兼程赶往京师,先到公车门前等候,待见州吏也来到了,才开始请求把郡府奏章呈上。

    太史慈假意问州吏:“君也是前来欲求通章的吗?”

    “是。”州吏回答说。

    太史慈又问:“奏章在哪里?”

    “在车上。”州吏说。

    太史慈便说:“奏章题署之处确然无误吗?可否取来一视。”

    州吏却不知太史慈乃是东莱人,便取出奏章给他。

    谁知太史慈先已藏刀于怀,取过州府奏章,便提刀截断州章,将其损坏。

    州吏见州章被毁,大惊高呼:“有人毁坏我的奏章!”

    太史慈见州吏呼喊,急忙将州吏拉到车里说:“假使你没有取出奏章给我,我也不能将其损坏。你奏章被毁,我毁你奏章,都一样获罪。咱俩吉凶祸福恐怕是相等的,都难免遭受处罚,不见得只有我独受此罪。”

    州吏闻听,急问:“时至如今,如之奈何?”

    太史慈说:“如其坐而待毙,不若一起出走逃亡,至少可以保存性命,也不必无谓受刑。”

    “你为本郡而毁坏我的奏章,已经成功,怎么也要逃亡?”州吏疑惑地问。

    太史慈便答:“我初时受本郡所遣,只是负责来视察州章是否已经上通而已。但我做事却太过激,以致损毁州章。如今即使回去,恐怕也会受到谴责刑罚,因此希望一起逃去。”

    州吏相信太史慈所言,乃于即日俱逃。

    太史慈与州吏出城后,太史慈却潜遁回城,向郡守复命,说郡章已经上呈,完成郡守使命。

    州府知道这事后,再遣另一吏员往京城通章,但有司却因为先得郡章,不再查察此案,这场纠纷不了了之,州府有苦难言。

    太史慈因此知名于世,但也被州府人所仇视。

    为免受无妄之灾,太史慈只得避居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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