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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宋不差钱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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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章 全天下(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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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不会说什么花团锦簇的浮华言语,也不会用铺陈排比让自己的话听起来更有力量。

    但是他们能做到将坚定的信念融入普通的话语。

    所以明巡一开口,开封府堂上堂下便都明白了:不可能!明远不可能不孝顺。

    这是非常了解明家家事的族人口中说出来的话,还有什么值得怀疑的余地呢?

    “哦——”

    明巡话音一落,开封府堂下当即传来一片感叹。

    汴京百姓在这一刻都选择了相信明远:这小郎君钱是多了点儿,可他也没做什么天怨人怒的大坏事儿,唐坰没必要死缠烂打,非要给人栽上这等罪名吧!

    陈绎则转头看看唐坰。

    他不想宣判,而是希望唐坰能见好就收,大家以后见面就都还是好同僚。

    但唐坰此刻正仰着脸,站在开封府堂上,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这在陈绎看来,唐坰这般模样,正代表他掌握了关键证据,手中握着“大杀~器”。

    至于陈绎自己,其实心里也有一点不确定:哪里不对……确实有哪里不对!

    陈绎原本只以为自己是认为明远钱财过多,深恐来路不正。可是他见到唐坰的眼光,顺着唐坰这等人才才该有的思路想了下去,才渐渐皱起眉头。

    难道……竟是这个原因?

    想明白了的陈绎自己也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于是他颤抖着声音问明远:“明监司,你的财产……是否都记在自己名下?”

    明远明确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财产只有上百万贯,相较于他的总资产来说,根本不能算多。

    但此刻他听陈绎问起,便顺水推舟地点了点头,脸上流露出一丝赧然。

    陈绎惊呆了。

    唐坰得意得嘴角咧到耳朵根,几乎就要狂笑出声了。

    堂下百姓,包括明巡,都变了脸色。

    明巡急急地问了一句:“远哥,你……”

    似乎想要帮明远找个理由。

    但违背律法的理由哪里那么好找?

    按照宋律,父母在,子女不得分家,因此子女不得单独把家产计入自己名下。

    因此世人很多时候会采取变通的做法,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记在妻子名下。在分家时妻子的财产不作为分家财产,从而避免被分给兄弟姐妹。

    但是明远,父母俱在,他还有一个未出嫁的妹妹。论理,他所打理的一切财产,都应当是父亲明高义的财产,在明高义过世之前,他不得肖想。

    谁能想到,明远竟冒天下之大不韪,将财产直接记在了自己名下。

    因此,唐坰这时候跳出来说明远“不孝”,这一条控诉确实站得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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