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在北宋不差钱的日子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73章 千万贯(1/4)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明远有一个压箱底的法子,能够既遵守“等价交换”的原则,又拿出钱财,帮助借了“青苗贷”的百姓偿还对官府的债务——

    那就是雇人。

    他在雇佣人手时,会订立契约,并且预付一部分的薪资。被他雇佣的百姓便可先用这部分预付的薪资去还债。

    而预付的这部分薪资,会在以后数年内逐月扣除,也就是在每个月的工钱里扣除一百文,对这些百姓的日常生活影响不大,让他们依旧能靠工钱供养家中的父母子女。

    与此同时,这也为明远确保了长期稳定的雇佣关系——有这份契约在,明远在之内不必考虑解约重新聘用的问题。

    但这就需要苏轼的鼎力帮忙了——

    明远需要确定他帮助的百姓究竟是良善的还是女干猾之徒,当初借“青苗贷”,是被官吏压迫被迫接待,还是图官府的贷款利钱低,借了之后又刻意赖账不还。

    苏轼明察一宗宗案卷,发现两种人都有,前者占绝大多数,但抱着“占一把便宜就跑”一类赌徒心态的,也不是没有。

    因为明远是受苏轼所托,苏轼于此事感到义不容辞——总不能坑了仗义相助的明小友。

    于是苏轼打起精神,将一宗宗案卷详细看过,又亲自审讯,询问过程,并从旁观察,考察借贷百姓的人品。

    最终他筛出一部分品行无缺的,推荐给明远。

    少数那些本性女干猾的,仍由杭州府照章处罚。

    而明远则接收了一大批有强烈工作意愿,想要赚钱糊口养家的普通百姓。

    他们大多数是“末等户”,家中原本有一两亩土地,又或者是一间破屋。但在经历了“青苗贷”的风波之后,仅有的财产也都被抄没抵债了。如今一个个都是身无分文,来投奔明远。

    明远则带着史尚一起,将这些人按照技能分门别类。

    手巧的,加入刻印坊,学习刻印技术,开始处理书籍的印刷、装帧与分发;

    能骑马的,会驾船的,甚至是体力好,能耍一两下刀棍的,加入明远的“运输安保公司”,开始在两浙路一带的道路上“跑运输”。

    只有体力的,去帮忙筑路;体弱的,则在各处从事一些洒扫、保持卫生之类的轻省工作。

    稍许识字的,和愿意学习读写数算的,甚至是这些百姓家中的适龄少年,都可以进入明远开设的“会计学校”学习数算和记账。

    明远名下所有的产业如今都强制要求详细登记账目,每一季进行一次核对清查,因此对会计人才的需求非常大。进入会计学校学习的学员自然是多多益善。

    明远与苏轼联手,在半个月之间,帮助了绝大部分杭州府因“青苗贷”而丧失财产的百姓。

    他们纷纷与明远名下的产业订立契约,从此避免了官府的追索与刑罚。

    此外,他们每月照样还能拿到一笔固定数额的工钱,这笔工钱虽然不算如何丰厚,但是足够家里嚼用。

    他们还被告知,只要再多干上两三年,将早先东家代还的“青苗钱”还上,他们每个月的工钱就还能再多上一两百文。

    杭州城中的百姓听闻此事,纷纷发生感慨——

    “天呐,这岂不是……坏事也变成好事了啊?”

    “我瞅那些差事营生都挺好的,工钱一点儿都不少,我没借青苗贷,也能去应聘不?”

    “也是,那些“末等户”原本穷得不像样,竟然遇上了这等好事。这教人该怎么说?”

    “要我是他们,就不要那些田地了,天天在土里刨食有什么意思,种出来的连田赋都未必够交。不如去“会计学校”去学做账房,每年拿到的工钱,用来交“免役钱”都是绰绰有余的……”

    “哦,汴京城里王相公搞出来的恶法,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所以才赐了苏通判和明郎君来杭州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