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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的渝州城可是热闹非凡,从高空向下眺望,便能看见整座城池灯火通明,万家灯火如同火星似的,遍布在整座城市。
按照习俗,中元节当天家家户户都会在门前点燃香枝,来祈祷秋天的收成。
而这一天当中,最热闹的当属夜晚,城市里会举行盛大的水陆会场,戏台会表演一出百鬼夜行的曲目。
而其中,最引人瞩目的则是中成街,无数的小摊小贩组成的街道如同一条火蛇穿过整个渝州城。
街上各式带着面具的行人摩肩擦踵,各个摊贩前的火炉升腾许多热气,卖小吃的、吆喝的、耍把式的汇聚一堂,热闹极了。
“王哥,你要上哪去?”
一转眼的功夫,吴明礼便见王轩在人群中穿梭,追赶着某一个人。
忽然,一只手拍在了穿斗笠男人的肩膀。
王轩笑道。
“这不是张哥嘛?”
斗笠男人浑身一抖,整个人紧绷成一根弦,握紧了怀里的匕首,转过头便看见了王轩灿烂的笑容。
“你认错人了!”
“真不是啊,认错了,认错了,我还以为你是张哥呢。”
王轩点头哈腰连连道歉,看着此人的背影沉思了良久。
到底是在哪见过他呢?
待那人远走之后,吴明礼才气喘吁吁跟了过来。
“王先生,你找什么呢。”
“没事,认错人了。”
王轩挥了挥手。
刚刚那一刹那,他已经感觉到对方的杀意,那种凛然的寒意,他只在多年的雇佣兵身上感觉过。.
他果断放弃了冒进,找了个借口,防止对方鱼死网破。
“哦,我还想着什么事呢,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吴明礼擦了擦汗,走过街上的一个个小吃摊,在戏剧台上看了会节目,又领着王轩钻进了看把戏的人群。
人群围成了一个不规则的圆形,里三层外三层间露出一大片空地。
几个精壮汉子表演着吐剑、吐火、胸口碎大石的把戏,而身旁则有三四口打开的红漆箱子。
空地前面一个老叟佝偻着腰,拿着铜锣使劲敲响。
“南来的北往的,路过的捧场的,在下初来宝地,没什么本事,就会一些杂耍玩意。
各位看官要是瞧着新鲜,便赏个三瓜两枣,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多了不嫌多,少了不嫌少……”
那老叟拿着破碗溜达一圈,碗里便盛了满满的铜币。
给钱的有,但不给钱的更多。
围观群众只感觉这东西新鲜,看着一位瘦高大汉站在椅子上,拿着一口宝剑,往喉咙里一点点送。
这绝对不是糊弄人的,以王轩的眼力不难看出,那是一把货真价实的长剑,只是没有开封。
他从前听老人说过这个把戏,吞剑的人力道把握极其精准,会顺着食道一口气插到胃里,而不碰到一丝一毫,没有十年苦工,断然不能出师。
“好,好。”
“待到那汉子吞完长剑,在场便响起一片叫好声,不时扔出些铜板、碎银。
再看另一旁,一个矮小些的汉子,一手举着火把,喝了一口烈酒,就着便喷了出来。
火焰蹭的一下蹿了老高,在黑暗中火光冲天,照亮了一群观众的脸颊。
“王兄快看啊,这人真厉害,会吐火唉。”
吴明礼拉着王轩袖口,兴奋的大喊。
“是不错,可是……”
借着火焰吞吐间,王轩皱了皱眉,疑惑地看着自己右手,小拇指和食指间有一抹格外的嫣红。
有些粘稠还没有干,这是……血!
是哪里蹭上的呢?
回过头看了一眼,街上依旧热闹非凡,灯火辉煌间戴着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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