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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统领,还是个将军!被老子活抓了!”
“行啊,北叔!一出手便抓个将军,这功劳大大的有!”
“哼哼,这还是依仗侄儿给我打造的破甲箭矢!
这家伙被我一箭射中,这么厚的铁甲都能扎破,你看!”
猎户北叔毫不客气地拉过这个倒霉的将军,指着小腿上还插着的箭杆。
这个倒霉的将军,因为腿部中箭,行动不便被活抓,此刻一脸的猪肝色。
“北叔,好好审讯!这是条大鱼!”
“大鱼算什么!捕获的矮脚马才是好货!”
亲卫陶旭不知道从哪里跑过来,牵着很多匹还沾染血渍的矮脚马,清一色的枣红色和黑色,满脸兴奋道:
“咱们用弩箭和弓箭伏击敌人的飞龙骑兵,嘿嘿,拿下五百多匹完好无损的矮脚马,赚大了!”
“嗯?陶旭?你不是跟着侯爷嘛,什么时候跑去参加老何的辎重营?”
“这你就不懂了吧?我是斥候队的替补队长呀!
干情报侦查这一块,我熟得很!
如果没有我的探查的情报支持,辎重营能打伏击?”
陶旭炫耀的时候,看到庄岩那苍白的脸色,只能强忍停下笑容,道:
“放心,亲卫队保证每人都有一匹矮脚马!
这件事,侯爷也答应了!”
宣布完这个好消息,陶旭还不忘记周围回顾一下,再次低声道:
“嘘!千万不要让那个监军知道,否则咱们的战利品就保不住了!
要是问起来,就说是侯爷买的!”
说完,一脸得意地牵着一群矮脚马,扬长而去。
猎户北叔看着陶旭得意洋洋的样子,摇了摇头,道:
“这傻小子,辎重营五百人去埋伏人家支援的两千人马,还是步兵骑兵混合的重甲兵,倘若不是工兵营及时带着床弩赶到,谁埋伏谁还说不定呢...”
看着陶旭得意的样子,听到猎户北叔的大实话,庄岩没了笑容,皱着眉头道:
“哼!要是老子没有受伤......”
庄岩话还没说完,便看到,庞凤骑着矮脚马,身后跟着一个戴着斗笠的人过来,紧随其后,还有好几十个穿着粗布麻衣,衣服破烂却沾染血迹,手里拿的是镰刀,锄头,甚至是削尖木棍的难民。
“嗯?”
云枫露出凝重的表情。
“军师大人!按照你的吩咐,我给你带来一位客人!”
庞凤翻身下马,指着身后骑在马上,戴着斗笠,穿着却不太一样的公子哥。
只见,这个公子哥摘下斗笠,露出风餐露宿,没有怎么好好梳洗的铜色脸庞,梳戴整齐的戴冠上,是一根纯色的玉冠。
“嗯?你是南邑国的太子李笛?”
云枫一语道破。
能用这么尊贵的玉冠,还穿着华丽的服饰,绝对不是普通的公子哥。
“没错!在下李笛!见过骁勇军的军师!”
“哼,你倒是挺大胆!竟然独自过来骁勇军的营地,你就不怕我们扣押你么?”
不料,这个太子李笛,却露出十分镇定的笑容,双手作揖,温文有礼道:
“如果一个时辰之后,我没有回去,埋伏在山脚下的飞龙骑兵,和隐藏在山林里的升龙军,可以随时踏平你的营地!
我一条命,换你们骁勇军三千多条的命,这买卖,很划算!”
“哦?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