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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把肉剁成小块装在袋子里,为了买家方便,宋宋偏爱连着骨头一起啃才有滋有味。
顾余开了一瓶名贵的红酒,优雅地浅啜。
宋宋嘴馋,也嚷嚷要喝就扣,虽然红酒配猪蹄……很不搭。
不曾想一口喝多了,这酒的后劲不小,很快脑袋昏沉沉的。
顾余好笑地望着像只小醉猫似的她,抬手捏了下她的鼻子,“乐乐啊,你怎么还是老样子,不会喝酒还要逞强。”
她不满地嘟囔,“才没有,我现在很清醒。”
“是吗,那我问你,顾至深在哪里?”
“他被我捅了一刀,住院了。”
顾余仍是笑着,“还真有点意识。”
“哼哼。”
“不过我很纳闷,你为什么喜欢一个人这么久呢,以前你说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就喜爱上了,从此再没变过。”
对于这个问题,宋宋若有沉思了会,半是玩笑半是正经,“可能是因为他长得帅,一见钟情就是见色起意。”
“貌似我比他帅。”
“嗯……”她认真点了点头并不否认,这两兄弟的颜值不相上下但真比起来顾余应该略胜一筹。
“那你说说,怎么就对我没感觉?”
“不是没感觉,而是心里头有一个人,咱不能花心,对吧。”
“那就不能换换?”
越问越难答,宋宋手托起下巴,半睁半闭着眼睛,“我觉着我当时痴情可能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贱,因为他不喜欢我,我就偏想让他喜欢。”
“……”
“想来我从小也是被我爸宠上天的小公举,别人奉承我还来不及,偏偏那家伙就不待见我,我就是倔强,非逼着他喜欢我不可。”
顾余抚了抚额头,“你这……”
“哎,一言难尽啊……”宋宋像个老者似的很能装x地长叹一口气,感觉越来越困,头渐渐垂下,昏睡在桌子上。
顾余抬手碰了碰她的脸颊,低唤了声,没有任何的回应。
这女人睡得可很快。
他抱起她的时候感觉很轻,一步一步走上楼,怀里的人安安稳稳,此时的他突然希望可以一直这样走,抱着她走。
她说是因为倔强才不肯放弃喜欢顾至深这件事,也并非是假话,以前她身边对她好的人很多,突然冒出一两个对她视而不见的就会感兴趣。
踢开卧室的门,顾余把她轻轻搁在床上,见外衣没有脱,手不禁伸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