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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这会儿很深了,中午吃完饭过来,陈烨下井就发现了,里面原本干燥的泥土开始变得潮湿起来,他虽然后背还火辣辣的疼,但是却也知道,没法儿再干等了。
一锄头下去,泥泞的土夹杂着久违的湿润开始翻涌。
黄色的干土变成了泥,黏在陈烨的腿肚子上,锄头挥舞得越来越难,却也叫陈烨越来越兴奋。
接近二十米深的井底空气稀薄。
陈烨挖了一会儿就得上来歇歇。
顺着绳梯上来的时候,他一眼就瞧见了站在一旁等自己的阿秀。
陈烨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笑着问道:“阿秀?你咋来了?”
阿秀瞧见面前的陈烨,惊呆了。
他的衬衫上都是泥巴,裤腿上更是黏着新鲜的黄泥,最重要的是,是湿的!是掺了水的!
阿秀木讷的将手里的白馍递了过去,呆呆问道:“二哥,你挖的井,真出水了吗?”
陈烨也没矫情。
手在身上擦了擦,胡乱接过来,大口咬了一口,点头应声道:“嗯,再挖个一两米就差不多了。”
阿秀惊得瞪大眼,几步跑到井边,探头朝着里面瞧去。
啧!
是真的!
井底都是黄色的泥巴,湿漉漉的,瞧这模样,井底一定能有水!
阿秀也顾不得这么多,当下转身拎着簸箕就往下爬。
陈烨吓了一跳,赶紧伸手想要去拦她,却没想阿秀抬头,黑白分明的眸子认认真真的瞧着陈烨,开口道:“二哥,我也来帮你,两个人总比你一个人强!”
陈烨一顿,这才松开手。
“下面没啥空气,不好呼吸,等会儿我喊你上来你就得上来,听见没?”
阿秀乖巧点点头,拎着簸箕爬下去了。
此时此刻,陈烨的心中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欣慰,夹杂着一点儿翻涌在胸腔里难以遏制的自豪和成就感。
重生在陕北这块土地,他拿到的是地狱开局,然而,有了重生这个金手指,他到底是挖到了第一口井。
在这个干旱的地方,有了水,就有了钥匙!
解决基本生理需求,从现在开始,就是他带着家人过上好日子的时候!…………
陈家沟晒麦场。
烈日炎炎。
头顶上的太阳挂着整整两个月了,这两个月来,一滴雨没下,大家伙儿存在水窖里的水,早就吃干喝净。
如今有钱的人家,这会儿纷纷投奔亲戚避难,留在陈家沟只剩下四十多口人。
没钱没势,又舍不得自己辛辛苦苦种下的那点儿粮食,只能熬着。
村长今三岁,叫做陈作仁。
身形佝偻着,一件破烂衣衫,藏蓝色的长裤打了补丁,卷着裤脚,裤缝里面都是厚厚的一层泥巴。
他头上用毛巾扎了一个结,手里头拿着喇叭,正在给大家伙儿做思想工作。
“各位,要我说,就别熬着咧!这老天爷,存心想旱死咱们,守着也没法儿,倒不如早点去别处避一避!”
陈作仁声音沉痛,叹口气,继续道:“我也舍不得咧!这陈家沟,生咱们,养咱们,但凡是有一条活路,谁愿意走?”
“可惜啊!老天爷不开眼,要旱死咱们,再不逃,都得渴死在这块儿了!就别惦记着庄稼了,咱们的命要紧呐!”
话音落,下面好久都没吭声。
所有人扎堆在晒麦场的枣树下,低着头,脸色被晒得黑黢黢的,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好久,才有人搭了腔。
“要是往外走有活路,谁愿意呆着?”
那人小声道:“外头没亲戚,咱手里又没钱,去哪儿不讨人嫌?”.
这话说完,顿时有人接话了。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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