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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的那群女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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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湛云的男朋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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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一周的跑教室,我们对教学楼的构造终于有了一定的了解,找不到教室和走错教室的频率降低。

    也通过规律知道公共课一般都是大课,几个班一起的阶梯教室,专业课一般都是小教室。

    从12年义务教育出来外加3年高中生活,都是被父母老师管的死死的,进入了大学猛然就变成了自由探索,导员一句通知,去吧,就再也没有管过其他的事情,除非班会,学院统一活动,以及出现重大问题,你是见不到导员的。

    “民法中,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是相对应的关系。法律术语上讲,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我正在听着民法老师讲着课,一个纸条从后排扔到了我的桌子上,我用后脑勺想也知道是谁,不过这才上午第一节课,现在问中午吃什么也太早了吧,不知道她们又在搞什么把戏。..

    我拿着纸条在桌兜里打开,不仅有文字,还有画,真的是图文并茂。

    第一行就是赵小志写的,社团纳新快结束了,你们考虑清楚报什么社团没有?我还没有考虑清楚啊……后附一个抓狂的表情。

    “我打算报一个舞蹈社和瑜伽社。”赵箐箐在第二排写道。

    第三排那龙飞凤舞的字一看就是钟离的,“赵小志,我劝你报一个能给学分的,要不然后期挂科你哭都没地方哭。”损的不能行的钟离还在旁边画一个哭着的大头娃娃,用箭头标注赵小志。

    我无奈的写道:“我看有一个院级的文艺团,我可能报这个,然后再报一个轮滑。”

    我刚把纸条传过去,直接被民法老师点名,“坐在第四排的第二位女生起来回答一下问题。”

    我的内心是抓狂的,刚才老师问了什么,求助的看向一旁的苏以沫,苏以沫挡着嘴小声的给我提示着,“在中国两个人结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男一女!”我脱口而出后懵了,老师听到我的回答也懵了,只有班里的同学哄堂大笑。

    “你坐下吧,这位同学说的也不错,在中国是不允许同性结婚的,那我们再一起看看还需要哪些条件。”

    赵小志一干人等,给我竖了一个大拇指。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下课铃响了,民法老师合上书,“今天的课,就上到这里,下课!”

    下一节思修课,刚开始的思修课更多是对我们这些高中到大学生活的转变的认识,以及对一个大学生的定位,相比较专业课,思修课就轻松的多。

    教室换到阶梯需要跨一个教学楼,路上赵小志又问道“湛云、以沫、简寒你们都确定报什么社团了没有?”

    “我准备报一个书画社,别的没见到特别喜欢的。”湛云说道。

    苏以沫回答道:“我在等学生会招新通知,社团就算了。”

    “不报。”简寒的答案在我们的意料之中。

    纠结来纠结去,最终赵小志报了一个轮滑社,又报了一个辩论队。报轮滑是觉得好玩,辩论队是因为后期可以加学分,在赵小志的死缠烂打下,赵箐箐放弃了瑜伽社,倒向了辩论队。

    辩论队队长听说是法学系的报名一开始很热情,一看到赵小志,觉得这位同学不怎么聪明的样子,心里正想着怎么拒绝呢,被赵箐箐一番美人计外加一顿胡侃给说服了,可能人家辩论队队长心里想着,后期大型辩论赛不让赵小志上就行了。

    本来什么都不打算报的简寒和钟离,却因为一则院里通知而改变了。

    院里提倡所有新生多参与课余生活,当代大学生就要发挥出积极性,德智体美劳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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