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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坐在桌边碰了一杯,白展堂问道:“客官,看你四肢健全身体健康,有什么好求死的呢?”
他从小流浪江湖,过惯了漂泊的生活,也见过太多生离死别,好不容易在同福客栈安稳下来,无比珍惜现在的平凡日子,自然没法理解吴守义的求死念头。
“我出生在一个压力非常大的年代。”吴守义浅尝之后,发现这女儿红味道还不错,不像现代超市卖的那样劣质,便继续喝了一大口,“哎,我们从小就竞争、竞争,从懂事起就像莫小贝一样,学弹琴、下棋、画画、计算机……”
“等等?计什么鸡?”
“就是洋算盘,啃木皮儿特~”虚尘笑呵呵地在一旁搭话,吴守义看了看他,知道他明白计算机,puter跟自己搭话,对这个老乡抱以幸会的眼神。
虚尘已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古代生活,如今见到老乡自然是十分激动的,但吴守义才刚和现代人分开,并没有那种他乡遇故知的兴奋感,只是对这位巧遇的游客感到好奇。
“我十年寒窗苦读考上大学……哦,就是成为大学士。小时候一心想成为科学家,听他们说二十一世纪是生物的世纪,于是选了生物作为专修。可是毕业后发现长安米贵,念的生物经书根本换不了多少银两,房子、马车更是通通都买不起,女朋友便回上海老家了。”
白展堂不知道他说的毕业、生化环材是什么,只隐约猜测到他仕途不顺:“京城物价确实贵,可这上海在哪儿?”
“小城市,离杭州不远。”
“哦哦,那是相隔千里了。”
古代一千里走官道也得十天半个月,又没有手机联络,所以离别对于古人来说是十分伤感的事。郭芙蓉回京城时,吕秀才就一度以为这辈子都见不到她了。
“我也想过去找她,但是上海房价也不便宜,我这一走,现在的社保、公积金、医疗保险……怎么办?”
“啊?就这您就不想活了?这算什么惨啊……”
“这还不惨吗?”吴守义擦了擦眼角的眼泪,“事业失意,相爱的人又没办法在一起。”
“这算什么,我们佟掌柜才惨……哎哎哎干啥?”白展堂看虚尘又去柜台拿了两坛酒,伸手制止道,“不管惨不惨,喝酒也得给钱啊!”
只见对方一张大额银票拍在桌上:“我买单喝酒,你接着讲故事。”
那种票面的银票不会低于一百两。见到有钱,老白便陪着笑脸道:“这位客官豪气。”
虚尘给二人斟满一杯,白展堂继续讲道:“我们掌柜的,千里嫁人,到这半道上新郎还没见到呢,哐当一下就成了寡妇。”
“还有吕秀才,怀才不遇年年考不中,连祖产都卖了,明年还得接着考。”
“还有我,从小的梦想是当一个画家,但……”
讲到其他人时还好,一讲到自己,这个盗圣就打开了话匣子,从自小无父开始,讲到自己和母亲投靠葵花派,然后少年时期白三娘“被捕”关到刑部大牢,自己只能和发小流落江湖。
名声是大,盗中之圣,其实就是个偷鸡摸狗的小毛贼,轻功好一点屡次逃出围捕。可过的也是兢兢战战的生活,每天都要担心被追捕自己的捕快擒获。
等到少年时期情窦初开,和展红绫有了一段经历,但也是毫无未来。
“她是兵我是贼,到现在我改过自新了,但也是区区一跑堂的,人家是天下第一女捕头,这不比你和女朋友的距离远吗?”
传说中的盗圣一直聊到天黑,谈起初恋女友,现在哭得稀里哗啦的,吴守义只得在旁边拍着肩膀安慰他,喝了两大坛酒的他一爬到桌上就成了一滩烂泥,完全没有江湖高手应有的警惕。
虚尘看着他醉倒过去,便接着和吴守义聊了起来,好奇地问道:“二十一世纪初为什么会有时光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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