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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午,烈日当头,阳光炙烤着大地,连空气都是滚烫的,甚至能闻到泥土被烤焦的味道。
天气实在太热,路上半个人都没有。
躺在村口白杨树底下的丁香,只觉得脑子一阵剧痛,然后一段段记忆像放片子一样在头脑中倒带重播。
上一辈子的她被她的心机继母蒙蔽,一直都没有认清她的真面目,还以为她是真的把自己当做亲生女儿一样疼。
最后才知道她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吃人不吐骨头。
镇上粮店的会计因为喝醉酒摔坏了脑袋了,现在上不了班,想找一个会记账的过去救急,若是干的好了以后还有机会转正。
丁香的舅舅是村里的干部,他去镇上开会,正好知道了这件事。
不由就想到了丁香,她当初也是念过中学的,还算认得几个字,这个工作也不累,正适合她这样娇滴滴的女娃。
从村里到镇上去,平日里大家都是直接走到村口去搭个顺风车。
有时候村里有人赶牛车或是拖拉机去镇上买东西,就能将人带过去。
只是去镇上粮店报到的那天,丁香在村口等了半天都没看到人,最后怕时间来不及就只能走小路。
她沿着小路往山上走,到了山顶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冲出来了一条黄色大狗,冲着她扑过去,她从小到大最怕狗了,一不小心就从山上滚了下来。
而她自己不但把腿摔折了,人也摔晕过去了。
她被人从山脚下救了直接放在了村口白杨树底下,那时候一表人才的下乡知青李玉棠刚从外面回来,正好碰上了。
丁香昏迷期间感觉自己被人背着走了很长一段路,她只记得那人的脊背很宽阔,给人很安全的感觉。
她一直以为救她的人是李玉棠,也因此对他产生了好感。
他本是从城市过来的下乡知青,小伙子人长的精神,又上过学,会识文断字,是招女孩子喜欢。
后来因为响应国家号召,知识青年大批返城,但是每个村里的回城名额有限。
李玉棠知道丁香的舅舅是村里干部,对此事有一定的决定权,就对她花言巧语,展开猛烈攻势。
丁香听信了他的甜言蜜语与他迅速坠入爱河,不惜为了此事多次去求他舅舅,最后终于将名额让给了李玉棠。
那人之前曾经信誓旦旦地对丁香说以后等到他回城安顿好了,就会将她接去城里过好日子。
谁知道这个人回去后就迟迟没有联系丁香,她最后只得自己跑到城里去找他。
结果不但被他一阵奚落,而且还被他告知当初救她的人根本不是他,是她自己太蠢,认错了人。
既然她自己送上了门,那他就顺水推舟,不玩白不玩。.
最让她无法接受的就是他居然早就跟周玲厮混在一起了,丁香知道真相后,悲愤欲绝,心有不甘,跟他拉扯之间,被车撞了。
一眨眼她居然又回到了当初被人救下,放在村口白杨树底下的时候。
待她理清了思绪,这才明白自己这是重生到了八零年,最初误会开始的地方,所幸一切都还来得及。
这一次说什么她都要牢牢抓住那个救了她的人,费力睁开眼睛,瞳孔里突然印出一个男人高高大大的身影。
她眨了好几下眼睛才努力看清楚面前的人,那人一手扶着她肩膀,一手托着她脑袋,让靠在树干上,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突然感觉自己的衣角被什么勾住了。
江一眠回头一看,只见女子眉眼精致,皮肤白白嫩嫩的,因为从山上滚下来,额头和脸上擦破了点皮,头发也是乱糟糟的,一双眼睛水润润的,看着极是惹人疼爱。
她伸手拉住他的衣服,死死不放,声音细微,满是乞求:“别丢下我。”
她的手不经意间触到了他的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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