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天命唯汉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百九十四章 烈酒换马(2/3)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决定脑袋,出身社会基层的文官们,对于民间疾苦自然深有体会。

    所以他们天然的,就反对皇帝去开疆拓土。

    打赢了,功劳和土地是皇帝以及武臣集团的,而打输了,死的却是他们潜在的佃农……

    于是,汉唐之时的武风就荡然无存了。

    刘盈看了一会鲜卑乌桓人送来的礼品,将之分门别类后转身而出。

    在城外的军营中,还有很多他极为看重的东西。

    马。

    准确的说,是乌桓和鲜卑人所喂养的,生长在森林和草甸子上的驽马。

    这些,就是燕国冷血马的始祖。

    要将燕赵之地开辟为大粮仓,那些需要用重型马拖拽的铁质铧式犁,就是一件必不可少的工具。

    而鲜卑乌桓人的驽马,体型高大,四肢粗壮,就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后世里的夏尔马,以及匈牙利马,就是其中的代表。

    它们虽然跑的不快,但是可以拖拽着几吨的重物大步快走。

    刘盈与之交换的,则是从胡骑那里买到的草原马。

    东胡人之所以打不过匈奴人,就是因为匈奴人的草原马,是一种热血马,跑得快性子烈,比东胡人温吞吞的冷血马更加适合骑兵作战。

    至于对于识大体的鲜卑王和乌桓王,刘盈自然也毫不含湖。

    在来之前,他就准备了好几大车上等的丝绸。

    这些,是他回馈给对方的礼物。

    中国乃礼仪之邦,讲究的就是一个礼尚往来。

    而且刘盈这样做,其实是为了培养对方的消费习惯。

    丝绸这种东西,听起来各种高大上。

    但其实在这个年代里,因为养蚕育种技术,以及纺纱技术都不过关,所以纺织出的丝绸,摸起来很光滑,但却不结实。

    普通百姓即便是消费的起,但却也不会选择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

    他们更喜欢的,还是麻布或是葛布等物美价廉的布匹。

    至于棉布,刘盈在半年前就让人给南方的赵佗写信,探求通商的可能。

    虽然非洲棉远在埃及,但亚洲棉,其实已经通过东南亚传到了岭南之地。

    只是和当年的红薯玉米一样,这时候的棉花,也是一种园林景观……

    其实最好的选择,还是生长在美洲的大陆棉。

    不过,这完全是有生之年系列了。

    单不说他找不找到大陆棉的种子,即便是找到了,还需要面对一个严峻的问题。

    那就是直到欧洲人登陆美洲之前,无论是大陆棉还是玉米土豆等东西,还都是一种很原始的品种。

    早期的玉米,属于是一棵藤上七个瓜系列。

    一人多高的植株上,生长着大大小小很多个穗,而最大的,也不过手指大小罢了……

    而西红柿,之所以被称之为狼桃,则是因为它在早期的时候,不仅长相狰狞,而且味道感人。

    所以与其临渊羡鱼,不如归家结网。

    将能拿到的物种,驯化成自己想要的模样,才是王道。

    毕竟,早期的粟米水稻,长得也跟狗尾巴草差不多……

    城外军营之中,前来换马,以及观看换马的乌桓鲜卑人和刘盈都很满意。

    前者在得到了更加优质的战马后,就足以抗衡匈奴人的小股袭扰了。

    而刘盈,则对尽快翻耕土地,抢种一季小麦更加有信心了。

    赵地和当初的韩国阳翟一样,在战乱过后,有着大量抛荒的土地。

    这些土地,只需要简单的除草施肥,亩产至少能达到平日里的一半以上!

    此时大军屯驻在赵地,迟迟不对齐国发动进攻的原因,就在于粮草不济。

    毕竟,士兵平日里消耗的粮食,和行军打仗时消耗的粮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