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天命唯汉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十四章 刘邦:太坑爹了……(3/3)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封的阴毒表示厌烦,但过了不久之后,他就对候封这个人产生了兴趣。

    于是特意让他立了一些功劳,然后擢升为九卿之一的廷尉。

    法家酷吏,虽然是条喜欢到处咬人的疯狗,但若是系上绳索,用对了地方的话,也不失为一条好狗!

    当然了,据刘盈推断,刘邦对候封的投桃报李,应该是看在了对方弄死了魏豹,让他收获了几个小寡妇……

    毕竟薄姬给他生了个儿子,而赵子儿等人又让他很爽……

    哒、哒、哒、哒……

    候封和狱卒的脚步声,在空旷的廷尉府大牢里回荡。

    与之相和的,是大牢最深处,响起的如同受伤的野兽般的哀嚎。

    刘邦祭拜信陵君后,率部闪击了位于陈县的颍川侯利己,兵不血刃的将对方拿下,一路秘密押解回了栎阳。

    而现在对他的动刑,自然是为了搞清楚,利己将武库中的兵器甲胄都卖到了哪里!

    尤其是铠甲,必须追回!

    汉国和秦国一样,禁止民间私藏甲胄。

    但汉国和秦国,以及后世的很多封建王朝又不同,汉不仅不禁止百姓佩戴刀剑以及弓箭,甚至于弩,也同样不禁止!

    原因很简单。

    1.故圣王务教化而省禁防,知其不足恃也。

    2.邪人挟之而吏不能止,良民以自备而抵法禁,是擅贼威而夺民救也。

    也就是说治理国家在于教化,不在于禁兵器。

    而且一旦禁弓弩,盗贼以违法手段得到弓弩,百姓却没有,会让盗贼猖狂,置百姓于危险之地。

    但盔甲不同,有了这东西,尤其是刘盈搞出的铁质扎甲,以一当十不在话下!

    所以候封缓缓走进刑房之后,拿起利己所说的供状看了看,旋即抬头:“数目不对,还差七柄环首刀和六十三片甲叶!”

    “所以,接着打,打到他招为止!”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