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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章 我!是为了正义(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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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被雷劈了呢?

    “可是,他们都说你是法师。”

    叶雪一脸认真的说道:“所以,我就找上门了。”

    “胡说八道!”

    陈风直接一拍桌子:“这些可恶的小黑子,明天我就去给他们寄律师函!”

    话说完没多久。

    陈风很快平静下来:“我还是那句话,我不能给你做出任何的保证,你要是觉得不满意,就去找别家吧。”

    “事实上,我已经找过了。”

    “……”

    陈风嘴角一扯,下意识问道:“那对方这么说?”

    “已经输了。”

    “这么快?”

    “一审的结果是,我方因为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公司有我的一部分,最终法院判定我失去了继承权。”

    陈风继续问道:“那方便说一下,你们原有的委托律师是谁?”

    “张三。”

    这朴实无华的两个字。

    直接让陈风懵逼了。

    卧槽!

    法外狂徒也输了?

    这个案件怕不是地狱级难度吧?

    “一审已经输了,这是我最后的机会。”

    “我不能输。”

    叶雪眼神非常坚定。

    一审已经输了,如果二审再输,除非结果确有异议且有新证据的情况下,否则她就不能再上诉了。

    这也就意味着,再输,她将会永远失去公司的继承权。

    陈风想了想道:“所以,现在你哥哥的公司归谁?”

    “我嫂嫂。”

    “他们领证了?”

    “领了。”

    “什么时候?”

    “就在出事的前一天。”

    快速的了解完所有的状况,陈风不由陷入了思考。

    夫妻双方一旦登记结婚,直接当天就可以生效了。

    重点是,公司在注册的时候,名字填的是叶雪哥哥。

    按照法律规定,这个公司的所有权都是归叶雪哥哥所有。

    但不巧的是。

    叶雪的哥哥就在前不久,跟一位女人登记了结婚,而自己也因为一场意外,不幸的离开了人世。

    按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继承人顺序分别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一顺序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法定的,无条件的抚养和赡养的义务关系,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享有法定的继承权。

    也正因如此,叶雪哥哥的老婆理所当然就成为了第一顺位继承人,从而继承了这笔大额的遗产。..

    而且。

    从正常人的角度上来看。

    法院判决公司的所有权给妻子,完全合情合理。

    难搞哦。

    想到这里。

    陈风感觉有些头疼。

    “也就是说,公司的一切现在都被你嫂嫂继承了?”

    “是的。”

    “那她有没有给你分一点,比如分一点遗产之类的?”

    “有。”

    “多少?”

    “一百万。”

    “……”

    陈风嘴角忍不住一扯。

    继承了价值三百亿的公司,竟然只分人家一百万?

    过分!

    太特么过分了!

    与其说是分,倒不如说是在施舍!

    “你放心吧,叶雪妹妹,这个案子哥帮定你了!”

    “耶稣也阻止不了,我说的!”

    “但我肯定不是因为钱。”

    说着。

    陈风捂着胸口左下角的位置。

    “我!”

    “是为了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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