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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被雷劈了呢?
“可是,他们都说你是法师。”
叶雪一脸认真的说道:“所以,我就找上门了。”
“胡说八道!”
陈风直接一拍桌子:“这些可恶的小黑子,明天我就去给他们寄律师函!”
话说完没多久。
陈风很快平静下来:“我还是那句话,我不能给你做出任何的保证,你要是觉得不满意,就去找别家吧。”
“事实上,我已经找过了。”
“……”
陈风嘴角一扯,下意识问道:“那对方这么说?”
“已经输了。”
“这么快?”
“一审的结果是,我方因为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公司有我的一部分,最终法院判定我失去了继承权。”
陈风继续问道:“那方便说一下,你们原有的委托律师是谁?”
“张三。”
这朴实无华的两个字。
直接让陈风懵逼了。
卧槽!
法外狂徒也输了?
这个案件怕不是地狱级难度吧?
“一审已经输了,这是我最后的机会。”
“我不能输。”
叶雪眼神非常坚定。
一审已经输了,如果二审再输,除非结果确有异议且有新证据的情况下,否则她就不能再上诉了。
这也就意味着,再输,她将会永远失去公司的继承权。
陈风想了想道:“所以,现在你哥哥的公司归谁?”
“我嫂嫂。”
“他们领证了?”
“领了。”
“什么时候?”
“就在出事的前一天。”
快速的了解完所有的状况,陈风不由陷入了思考。
夫妻双方一旦登记结婚,直接当天就可以生效了。
重点是,公司在注册的时候,名字填的是叶雪哥哥。
按照法律规定,这个公司的所有权都是归叶雪哥哥所有。
但不巧的是。
叶雪的哥哥就在前不久,跟一位女人登记了结婚,而自己也因为一场意外,不幸的离开了人世。
按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继承人顺序分别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一顺序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法定的,无条件的抚养和赡养的义务关系,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享有法定的继承权。
也正因如此,叶雪哥哥的老婆理所当然就成为了第一顺位继承人,从而继承了这笔大额的遗产。..
而且。
从正常人的角度上来看。
法院判决公司的所有权给妻子,完全合情合理。
难搞哦。
想到这里。
陈风感觉有些头疼。
“也就是说,公司的一切现在都被你嫂嫂继承了?”
“是的。”
“那她有没有给你分一点,比如分一点遗产之类的?”
“有。”
“多少?”
“一百万。”
“……”
陈风嘴角忍不住一扯。
继承了价值三百亿的公司,竟然只分人家一百万?
过分!
太特么过分了!
与其说是分,倒不如说是在施舍!
“你放心吧,叶雪妹妹,这个案子哥帮定你了!”
“耶稣也阻止不了,我说的!”
“但我肯定不是因为钱。”
说着。
陈风捂着胸口左下角的位置。
“我!”
“是为了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