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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明月,我的艺名(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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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宇走后没多久,叶霜那边已经看完了完整的歌曲,“走吧,我们去谈合同。”

    对姜城挥了挥手,叶霜和阿星两人率先朝办公室走去。

    跟着两人来到办公室内,阿星在一旁打印机忙活。没过一会儿,拿着两叠a4纸放到姜城面前。

    “星耀娱乐对词曲人有两种合同。”

    “一种是有底薪的模式,初级词曲人月薪一万,歌曲所产生的收益公司得七成,作词作曲两成,歌手得一成。”

    “另外一种就是没有底薪,和公分账,不过歌手分的那一部分要你自己去谈。当然如果你有本事,让歌手高价钱找你写歌也不是不可以,关键看你的实力。你选哪份合同?”

    叶霜分别为姜城解释两种合同的区别。

    姜城倒是没有太多的惊讶,总的来说,这两份合同对新人都还不错,要知道,词曲制作人一般只能拿到一两成的收益,而歌手基本不靠歌曲的版权,他们靠歌曲出名走红,然后有足够的流量之后,接代言,参加商演,入驻综艺,这才是艺人赚的钱。

    总体来看,第一份合同对于新人来说最合适,毕竟有一万的底薪,生活也算有保障。

    但是有实力的话,第二份合同明显赚的钱会更多。

    “我选第二份合同分账。”姜城闻言,缓缓抬头,对她微微一笑。

    “行,这份合同也比较适合你们大学生,因为没有底薪,可以不用来公司报到,时间也比较自由,有单子阿星会联系你。”叶霜看着姜城的双眸中,闪过一抹赞赏。

    大部分新人,都会选择有底薪的合同,毕竟一万块钱的底薪也不算太低,足够稳定的生活,可以让新人没有后顾之忧的学习成长。

    而没有底薪的合同,虽然可以分到收益的一半,但是如果没有足够出色的作品,有可能一分钱都得不到。

    一般来说,只有对自己实力非常有自信的人,才会选择第二份合同。

    姜城的选择,叶霜也没过多干预。

    毕竟《那些年》这首歌已经展示了他的实力,如果后面还能写出这么高质量的歌曲,第二份合同对于他来说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签订完合同,姜城就准备离开。

    “对了,《那些年》这首歌词曲作者用你的真名吗?”叶霜叫住他。

    公司对这个没有硬性要求,一般来说艺名和真名都可以。

    “用明月,我的艺名。”姜城脚步一顿,回头对叶霜笑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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