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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灯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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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六章 轮回看命签(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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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是衣衫,其实就是一块粗布裹在了身上。

    “拿银签的,去无忧殿。”

    话音落地,一名都官上前道:“没签的,跟着典狱走,去刑狱受罚!”

    鳞羽殿,名字听着还不错,其实就是轮回做畜生,只有一根木签要投胎做蝼蚁,甚至蝼蚁都不如,签子多一点,可以投胎做虾蟹之类,再往上有鱼鳖之类,再往上是鸟兽,牛羊家畜也在其中,若是木签再多些,许是还能做上熊虎之类的猛兽。

    说起来,这是一场豪赌。

    前边那个老妪,陪葬品很是丰厚,买了一身好衣裳,能给她儿子托梦三次,每次梦境都在一个时辰以上。

    可惜夫人和公子一个子不给,梦白托了,银子也白花了。

    花二十两,换回十两,这就是赔了。

    金玉殿,所有轮回之中的最佳归宿,他们会直接投胎在显贵人家。

    女子叹口气道:“我家境不算穷苦,可也不算大富大贵,陪葬里就一只铜镯子,能换来这身衣裳算不错了。”

    这知县,小了点,还不如通判。

    老妇不甘心,花了二十两银子买了一身衣裳,托梦给他儿子,要多加些陪葬。

    这衣裳,不为蔽体,也不为御寒,是为了向家里人托梦,要求补充陪葬品。

    前边那赤着身子的老翁哭道:“我一根签子没有,这下辈子可咋办?”

    他很重视自己的身后事,早几年便准备好了陪葬,一共三千五百两,算下来也有两百多斤。

    之前那位老妇人是一名官差的母亲,死时的陪葬品,折算下来有八十多两银子,十六两一斤,算下来有五斤多,能换五根铜签子。

    没有签子的人,直接送去刑狱殿,大小酷刑受一遍,然后去做苦役,刑期六十年,期满,去鳞羽殿重新轮回。

    那老妇人之所以不甘心,就是因为下辈子要做个寻常百姓,虽说签子多些,能比平常人稍微宽裕一些,可也不及这辈子过的好。

    百生殿,就是寻常人家,说不上多苦,也说不上富裕,农人、樵夫、渔夫、猎户、匠人,都在此类。

    ….

    好啊,好个千乘国的阴司!

    进了阎罗殿,鬼魂在正殿站的齐整,等候发落。

    “在下姓陈,昔日曾执掌一县之地,不知马大人在何处高就?”陈知县认准了对方出身于仕途。

    好歹剩下的陪葬足够他换一根金签子,这根金签子,也非常重要。

    一名男子站在大殿上首,看样子应该是这座阎罗殿的殿君,黑白鬼使分别站在了左右两边。

    一名黑无常高声道:“分签!”

    遮羞?

    徐志穹看着远处的阎罗殿,暗自咬了咬牙。

    徐志穹问一声道:“你花光了陪葬,只为了买件衣裳?”

    换句话说,就是实打实的银子!

    按照千乘阴司的规矩,鬼魂上了黄泉路,会把生前的陪葬,通过某种形式带在身上,也就是他们手上的那只小木盒。

    鬼差的衣裳不便宜,而且售出不退。

    木盒的重量,就是陪葬品折算成白银之后的重量!

    走在黄泉路上,会有鬼差向亡魂兜售衣裳。

    无忧殿,可就是正经好去处了。

    话音落地,众人一阵唏嘘,陈知县慨叹道:“马大人看的开明,老夫自愧不如。”

    众人七嘴八舌议论,徐志穹听明白了其中的原委。

    苦生殿,就是托生在穷苦人家,能吃上一口饱饭,便能活下来,若吃不上饭,过不了多久,还得重回阴司,能不能轮回做人,且看陪葬多寡。

    陈知县问徐志穹:“马大人,您没给家人托梦么?”

    这些是纯粹的穷苦人,连陪葬都拿不出来,一路哭声不断,跟着典狱去了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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