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快穿:带着白月光光环闯荡异世界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6章 红雨拿的才是炮灰女配的角色吧(2/4)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里那点不平衡,南漓莫名其妙的变成了她最怨恨的人,明明什么都没有做过,却在南溪靠着杜修明上位之后,被关起来百般折辱。

    杜修明发现之后,那个打着公平、民主、自由旗号的改革派的统领,非但没有阻止,反而是语重心长的告诉南溪,摧毁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打击他的躯体,磨灭他的精神。

    然后将十几个满是肌肉的壮汉,放进了关着南漓的房间。

    支离破碎。

    慕蹊一直很讨厌渣贱文的男女主,为了他们那点情情爱爱的东西,不止祸祸自己,也祸祸别人。

    用这样的手段,是非不分的对待一名女性,就为了突出他们之间的感情有多笃定,简直恶心。

    不过……这个女主好像有些不对劲。

    原剧情里为了写女主有多么的坚韧,多么的“小白花”,自然是花了大量的篇幅描写她做了多少活,被人怎么怎么欺负了,

    以此来对比出南漓的生活多么的“安逸舒适”,给她的不平衡找一个“合理”的洗白借口。

    但是从南漓的记忆来看,事实可不是这样。

    两个女儿承担了家里全部的家务,南溪偷女干耍滑,抢着做一些洗碗、洒扫之类的家务,而南漓则是做打水、劈柴、洗衣服这种重活。

    后来两个女孩年纪大了一点点,家里就让她们出去打工,南漓长相乖巧、性格又讨喜,便让一个歌舞厅的妈妈看上了,说要培养她做舞女。

    ——给家里一大笔钱不说,等以后能登台了,每个月还给二十块大洋做工钱,客人的打赏她也能够得到分成。

    说是舞女,不如说是从小培养起来的瘦马罢了。

    但这一家子都是唯利是图的极品啊,只有要钱能够买烟抽,有钱能够买肉吃就够了,至于那钱是卖女儿还是卖姐姐得来的,管他们什么事?

    但就这么个“工作”,在南溪眼里也是个香饽饽。能够吃饱喝足,还能学习一技之长,来往相处的都是各界名流。

    ——比那看似轻松、实际上要经历风吹日晒的报纸小童的工作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因为自己长相不如南漓而与这个工作失之交臂的南溪很生气,凭什么所有的好事都落在了南漓头上?

    于是她趁着夜黑风高,到厨房烧了一壶热水,一边掐着睡梦中南漓的脖子,一边将整壶热水都倒在了她的脸上。

    被剧痛刺激醒的南漓拼了命的挣扎,声音凄厉的回荡在浓稠的夜色里。

    也是夜色太黑,南溪看不清才只烫伤了南漓的半张脸。

    南漓的脸毁了,南家父母第一反应并不是问她疼不疼、带她去医治之类的,而是责怪南漓为什么不注意,这下卖不出一个好价钱了可怎么办。

    而躲在暗处的罪魁祸首,非但没有受到任何责骂,反而顶替了南漓的位置,在南家父母看摇钱树的眼神里,跟着勉为其难同意的歌舞厅老板走了。

    有了能赚钱的大女儿做对比,破了相还需要钱治疗的二女儿怎么看怎么“面目可憎”。眼看南漓高烧不退,面部还在不停的流脓水,南家父母一寻思,几十个铜元就把她卖给了人贩子。

    人贩子本来不敢接手,怕自己无意间变成二道贩子,牵扯进什么乱七八糟的麻烦。

    南母百般解释,说这是自家孩子,受了伤家里养不起,万一把她卖出去她能有什么造化呢。

    人贩子想了想,最终还是没忍住跳楼降价大甩卖的诱惑,要是她能挺过来,虽然丑了点,那转手还不是大赚一笔?

    谁知道刚一出村,南漓就没气了。白白损失了几十个铜元的人贩子气不过,回去就和南家父母扯皮,结果被南家父母一口咬定是他害死了自己女儿,狮子大开口的讹人。

    双方扯着扯着便大打出手,单挑变成了群架,引起双方混战的南漓“尸体”却无人问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