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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
但前一段时间,父母外出冲撞了贵人,被当街打死,曝尸马路。
等人走远,好心的路人才帮忙把尸体送回。
原主强抑悲伤,抛头露面处理父母后事,不想无意中被古娜拉发现,原主竟然与她长得一模一样。
除了原主的眸色是溪蓝色,妖冶绮丽,而古娜拉的眸色是靛蓝色,忧郁深邃。
于是,古娜拉对原主进行了初拥。
还借花献佛,把原主塞进了献祭队伍中,对她进行精神控制,忘却了自己的身世。
单纯就是为了挑衅纳西瑟斯。
或者说,为了好玩。
她是一个性格恶劣,最喜欢具有挑战性的事情,许多举动不为外人所理解。
就像一百多年前,分明纳西瑟斯爱她至深,她却为了没什么用处的冰阳血晶,毫不犹豫地背叛了纳西瑟斯,不惜与全世界的吸血鬼为敌。
就像昨天,她会冒着极大的风险,接近挤满了高级吸血鬼的古堡,就为了把原主送到纳西瑟斯眼前。
古娜拉认为纳西瑟斯对她又爱又恨,不然不会这么久了,一直放任她潜逃在外。
而此时的原主,像极了千年前刚被纳西瑟斯初拥的古娜拉。
因此,古娜拉相信,就凭着原主这等容貌,和她新生吸血鬼的身份,必然会对纳西瑟斯产生极大的吸引力。
接下来的发展,想必她会躲在暗处,兴味盎然地看好戏。
而原主从被古娜拉初拥,到被从专门豢养祭品的地方送来古堡,中间间隔时间太短,以至于她对血液还没像其他吸血鬼一样渴求。
但过了这一段时间后,叶槐必然要像其他吸血鬼一样,定期饮用鲜血,才能维持这具身体正常的生命活动。
意识到这一点,作为一个在某些方面有精神洁癖的人,她怎能不感到愤怒与膈应呢?
在叶槐看来,喝一个陌生人的血,几乎与喝一个陌生人的唾液差不多。
因此,她是绝对不能忍受自己吸食别人的血液,或者喜欢上任何一个吸血鬼的。
试想下,你的男朋友,竟然啃咬过无数男女的脖子……
更别说,活的时间越长的吸血鬼,能力越强,咬过的人或动物越多,都不知道那些人或动物生前,得过什么病没有。
这些事情,是不堪想象的。
她知道自己过于吹毛求疵了,但就是忍受不了。
所以按理来讲,此刻叶槐的当务之急,是先迈着赶尽杀绝的步伐杀出古堡,她才不要与纳西瑟斯纠缠不清呢。
虽然高踞主位的他,拥有天神一般俊美魅惑的容颜。
银色长发及踝,皮肤苍白,没有一丝血色,紫金色的眼眸世间绝无仅有,低调尊贵,淡漠冷冽,蔷薇色的薄唇轻启,露出一对泛着金属光泽,白森森的獠牙。
上面,隐约还能看到血迹。
呕。
然后叶槐应该找到古娜拉,弄死她,然后毁掉她的冰阳血晶。
可是一想到古娜拉之前,竟然把原主的血液吸光了,目前她的身体内,流淌着的是古娜拉的血,叶槐就恨不得当场去世。
而冰阳血晶是古娜拉的血凝成的,如果她吞掉冰阳血晶,岂不是相当于又一次在身体内注入古娜拉的血?
这个事实,真是令人极其不爽。
但好在,她是叶槐,是修炼了上万年的平平无奇槐树精。
想必万年的修炼,就是为了今天吧?为了有足够的底气,不让今天的自己被恶心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