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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在宾馆外面不远处找了个国营饭店。
刚好到了午饭时间。
张玫瑰带着夏朵,跟沈雅一起吃的饭。
“沈雅,我以茶代酒谢谢你在火车站帮我,要不是你,我就是没发烧烧坏脑袋,也会烧坏嗓子。嗓子对我来说,比命都重要。”
她为了自己的嗓子,为了自己的歌舞事业,连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都没要。
“您客气了,我真的没做什么,就是举手之劳。”
夏朵也赶忙说道:“沈雅,你别客气了,我知道你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同志,张姐发烧送到医院的时候,你还亲自给跟着来的呢,你能帮忙就已经很好了,你还跟着我们到了医院……。”
夏朵是个圆脸短发的小姑娘,很可爱,她在文工团是拉二胡的,别看小姑娘长得秀气可爱,可拉二胡的年龄不小了,很有气场。
不然,张玫瑰也不会那么看重她,一直带在身边培养。
夏朵的长相好,性格也好,沈雅是挺喜欢这种心思单纯的女同志的。
“没有了,我就是担心,会出事儿,一着急就跟过去了……。”
其实不然,沈雅担心的是,自己喂张玫瑰喝的是空间水,万一没救人,再将人给送走了,那她就罪过大了。
这才跟着过去看看啥情况。
确定张玫瑰没事儿后,沈雅便马不停蹄的离开了。
但这话,她也不能跟张玫瑰她们说啊。
饭菜都很简单,三荤两素一汤,另外要了一份葱花饼。
沈雅起初还客气的很,张玫瑰说,让她别客气,该吃吃,沈雅本就饿了,便也不管了,索性敞开膀子吃的饱饱的。
没想到,她这般豪爽的性格,反倒更让张玫瑰喜欢她了。
喜欢,说的话便也多了起来。
“……原本我是没打算在这里招文艺兵的,是上面要求,说要另外组织一支演艺队伍,我想着既然来都来了,就多挑选几个人回去。”
“除了你还有一个叫江瑶的,她特别擅长舞蹈,歌唱也不错,回头你们可以互相聊聊,我想你们应该能聊到一起去的。”
沈雅笑着说道:“好啊。”
“谢谢您啊,能选中我。其实我一直想都想进文工团,可惜一直没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