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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他们两个没出去,窝在招待所,把车里的小砂锅和调料拿上来,下粉条吃。
锅里咕噜噜炖上肉片和酸菜,泡上一把爽滑的红薯粉条,油汪汪的,香气隔着窗户都能飘到楼下去。
弄得下面打毛衣的大姐都受不了了,跑上楼说,敲开房门,没好气说,“下午在煎药,晚上就吃锅子,你俩的生活还挺滋润,真把招待所当家里了?”
“大姐,实在对不住,出门在外,我们就想吃点热乎的,你多担待。”
兰菱说着,在锅里舀了一勺粉和半勺白菜,放进铝制饭盒里,又用筷子在上面铺了三片肉,端了出去,“来,大姐,见者有份,你拿去吃吧。”
接过饭盒,妇人一瞬间就变了脸,笑着说,“嗨,你们成天在外面跑也不容易,不过这炉子要小心点烧,天干气燥的,别弄起火了。”
“我明白的,做完饭就把它熄了。”
“那行,这饭盒你们等会直接去前台拿,我洗好了就放在柜子下面。”
“诶!你慢走。”
用一小部分的饭菜,顺利解决了矛盾,兰菱心情不错。
回过身子,招呼阿野,“来,快吃吧,趁着炉子还热乎,咱们边炖边吃。”
阿野点头,自从和兰菱一块走出山里,他如同掉进了福窝里,每天吃到美食都不重样。
他拿着筷子,用心和粉条作战,可每次都因为力气太大夹断,最后他生气了,干脆用筷子卷着吃,弄得嘴边全是油。
兰菱用的肉,香是香,但对她而言有些腻了。
做过饭的人都知道肉是一端瘦,一端肥,瘦的那头还好,肥瘦比例合适,吃着满嘴都是肉香,不柴不腻。
但肥的那头瘦肉就那么一点,兰菱挑着瘦肉多的往自己碗里夹,肥肉多的就扔到阿野的碗里。
反正他荤素不忌,什么都爱吃,之前茹毛饮血十几年,如今跟着兰菱,他吃啥都觉得香,连她不小心夹给他的大葱也是照单全收。
两个人的饭量对比明显,兰菱力气大,饭量已经相当于成年男人了,但比起他却是远远不及,每次吃完饭都是阿野收尾,连锅底的汤汁都被他用馒头蘸了吃干净。
就算吃到最后,他也是一副饿死鬼投胎的模样,狼吞虎咽,导致兰菱时常误会他其实没有吃饱,一直投喂到他捂着肚子喊“撑死了,不能吃了!”,才罢休。
吃完晚饭,他们在下面遛了一圈消食,大街上人来人往,穿着打扮显然比老家那边新潮体面多了。.
好不容易来到大城市,兰菱可没打算放过发财的机会。
这次她带着阿野一起,把他伪装成满脸络腮胡的壮汉,自己则伪装成不起眼的小老太太,随便找了几个路人套话,从他们的言语间拼凑出黑市的位置。
一进黑市,他们两个怪异的打扮就被不少人注意到了,不过阿野贴上假肌肉后,身材那叫一个虎背熊腰,膀大腰圆,看着就不太好惹。
那些人摸不准他们的路数,一时间都不敢过来。
兰菱淡定地往里走,四处留意了一下,找了个隐蔽且方便跑路的地方停下。
从阿野背着的大包里拿出一块塑料布,铺在地上,然后在上面摆了十几块手表,几台老式收音机,一大缤纷的水果糖、几十个印着英文的午餐肉和鱼肉罐头。
做完后,她拉着阿野蹲下来,也不说话,静静等着客人上门来。
兰菱决定这次来把大的,多赚些钱回去,不过她也不是没脑子,铺在地上的塑料布是定制的,边缘有抽绳。
到时候只要捏住四个角上的金属拉环,就能瞬间把布变成一个大口袋,往身后一背,方便直接快速跑路。
摊子上的东西一摆出来,就吸引了周围绝大多数的目光,来买东西的人见到这么多好东西,哪还管阿野长得凶不凶,纷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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