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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暮云此人学识渊博,特别是几次对战争的看法和观点,透露出对战场上的事情非常熟悉,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搏杀之术,几次出战,都是身边的人在拼命保护。虽然觉的奇怪,但萧铭没有打听别人隐私的习惯。
萧铭已经下定决心完成这次任务了,但事关众人生死,还是想听听暮云此人的看法,在众人离开后,萧铭问道:“暮云兄,对此次行动怎么看?”
“萧铭,你的猜测是对的,出关偷袭,九死一生,但留在关内守城,却是必死无疑。不过此次任务风险极大,即使完成了,生还的机会也非常渺茫,需早作打算。”
“暮云兄所言极是,不过我既然答应就一定会尽力完成,不为别的,只为刚才的那帮兄弟,我答应过他们带着他们活下去,让他们活的更好。”
暮云却摇摇头:“你想的太简单了,光凭敢死营的一千号人,去偷袭敌军粮草营,无疑于送死,即使是守备军的精锐大队去了也会全军覆没,主因有三”暮云伸出三根手指头,一字一顿地说道。
“一为敢死营一帮乌合之众,多为好勇斗狠之辈,做不到令行禁止,这样的偷袭行动,没有统一的号令,是否能到达敌营都难说。
二为敌情不明,敌军粮草营所在位置,守军几何,都无从得知,何来偷营。
三为撤退无法,即使行动成功,烧毁敌军粮草,敌军必将疯狂反扑,别忘了,蛮族也是有骑兵的,他们的骑兵虽然没有胡人的精锐,但围歼偷袭的残兵,绰绰有余。”
萧铭听了暮云的分析,神色也变得有些凝重,任务的凶险程度他早就清楚,如果只有自己或者十几人的小分队,或许可以全身而退,但是一千多人的队伍,孤军深入,一旦发动攻击,在敌军的围追堵截下,逃出生天的机会的确非常渺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