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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黢黢的大洞,周围满是疮疤。
史密斯用那双腿奔跑,摔了就爬起来继续跑。他那双眼睛不安的四处观察,看到的却是人间惨剧。
他见证了米国的建国,也明白那是印第安人苦难的开始。
他看见印第安人被枪射杀,他看见印第安人被砍掉脑袋,剥掉他们的头皮。就是因为他们都头皮可以元。
他看见了印第安人的妇女被强制抓起来做绝育,他看见了白人驱逐印第安人,将他们世代居住的土地抢走。
那些被驱赶的印第安人,跟不上的孕妇、老人会被当场射杀。
他看见印第安人的儿童被强制送进寄宿制学校,禁止说民族语言、禁止穿民族服装、禁止进行民族活动。
饥饿、疾病、虐待。
无数儿童死在了学校之中。
史密斯还看见已经被驱赶到荒漠的印第安人,每日被米国政府倾倒的核废料所折磨。
种族灭绝。
当初史密斯学到真正的米国历史的时候,他整晚整晚没有睡觉。
现在他成了一个横跨米国历史的幽灵。
他曾经听过一个来自华夏的记者问道:“我上了高中地才发现米国明明和我们有着相似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按道理来说应该都是黄色人种才对啊。”
“为什么美国那边反而是白色人种呢?”记者的话如雷贯耳,让此刻疯癫的他想了起来。
为什么?
史密斯站在最后一个印第安人面前,他看见那个印第安小男孩用英语向他求饶。
“救救我。”他甚至求饶都只能用英文,不会用母语。
哦,原来本土的黄色人种已经被米国人屠杀干净了。
米国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史密斯浑身的衣服成了破烂,他跪在这个小男孩面前,无神的望着虚空。
“一个两个三个小朋友,四六个小朋友~”
繁华的街道上,响起了这首古老的歌曲。这首歌颂白人和印第安人友好的童谣。